什么是 “模块化设计”
没有统一的定义。
在计算机领域,针对程序设计,常见的说法是把 “模块化设计” 定义为 “以功能块为单位进行程序设计,实现其求解算法的方法”。
几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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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块” 是对模块的描述,一个模块就是一个功能块,应该只负责一个功能,在设计模式理论中类似于经常提到的 “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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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体现模块化,就免不了将程序进行分解,这也是模块化编程的另一个原则——自顶向下,逐步求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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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程序被分解成为多个模块,那么它们之间一定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但是这个依赖不能太强,否则就不能称之为 “模块化” 了。这又涉及到模块化编程的一条原则:高内聚、低耦合原则。事实上,在设计模式理论中,也有对应的一条设计原则叫 “迪米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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