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听说一个叫做刘同的人,还听说他有一本叫做《谁的青春不迷茫》的书。因为自己懒的原因,不怎么喜欢看书,也不怎么喜欢跟随着潮流看书。就这么忘记了这一本书的存在。偶尔听朋友谈及,我也就插了一句嘴,哦,那本书啊,我知道,是刘同写的,现在很流行。其他的,也就说不上所以然了。后来在北京的时候,住在朋友的朋友的寝室,看到了这本书,有种邂逅好书的感觉。我喜欢这种不期而遇的温暖,邂逅总是充满了意想不到的美感。
在朋友的朋友的寝室住了四天,每天睡觉之前都会看一篇。看到刘同写的文字,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感同身受吧。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小傻犯二的时候。那些年轻的时光,如果没有那一股傻乎乎的勇气,怎么可以激动到落泪,怎么可以想爱就爱。然后不顾一切的去伤害,去被爱。最后选择去原谅,去释怀。我从来就是这样的人,喜欢就喜欢了,很直白。就如当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说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感同身受。因为看到了一个文艺青年十年的历程,仿佛这是自己的路标,亦可能是自己的以后。可是我知道,刘同这样辉煌的以后,我是不可能做到的,我能做到的是,看着他的书,写自己的感悟。
他在书里面,写到他的家人,写他跟父亲一起去电鱼,我看到的是父子之间的融洽。或许,他父亲因为有他这个儿子而自豪,仅仅因为他的儿子是刘同而而已。而不是因为这个儿子出了几本书,会写很多文章,更不会因为自己的儿子是知名电视人而自豪。我想,全天下的父母亲都是这样的吧。只因为我们是他的孩子而自豪,难道不是么?
刘同说,“20岁到30岁这十年,我们都走过一样的路。所有20岁的你们,所有三十岁的我们,成长不易,青春不难。不如我们定下一个誓约,看看十年之后,彼此在哪里,听着谁的歌。看着谁的字,身边的人,又是谁?”是啊,十年的路程,或许我们走着走着就散了,更何况路程那么远,人潮那么拥挤。现在我二十一岁,还是像十八岁那样,听周杰伦的歌,写青涩的故事,想年轻的人。还是喜欢站在人群当中无助的向前走,想那些温柔如水的岁月。我没有发现自己这三年来发生了什么变化,只是觉得身边的人来来回回,想要甩掉年轻的模样。
谁不是在年轻的岁月里,继续走,继续失去。谁不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来不及后知后觉了。太遥远的时间,我们拿什么来典当,拿什么来回忆,拿什么来保证。如果可以与时间签一笔契约,你愿意跟我一起签下永远不离不弃的约定么?什么时候,我对十年以后的自己充满了幻想,是因为想知道以后自己身边的人是谁么?还是人都有一种对未知充满了想象与寄予呢,我想应该是吧。
二十岁的我们,三十岁以后,是不是还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不顾一切的把青春重温一遍。你的,我的,他的,那些年少的过往,是不是都叫做青春。当青春的末色被岁月给侵染,你会不会突然怀念以前那些有的没的,却永生不忘的日子。我想知道,当青春的一半是岁月倒过来的纯色时,你是属于我的独一无二的纯蓝色么?
小径交叉的青春,你遇到了谁,你又与谁约好要一起走到下一个十年,或者更多更多的十年。你还记得年少的我们,是那么的粗糙,却一路向北的眺望远方美好的自己。那时候的我们是可爱的,即使青涩,却从来不曾对远方失去向往。一遍一遍的对天空告白,那是我们最青春的快乐。你的,我的,他的,零零散散,都叫青春。即使破碎,却依旧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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