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需要灵感。灵感一来,一篇洋洋洒洒的文章一气呵成,写作者犹如文曲星附体,那种感觉,太舒服啦。这种体验,每个写作者都梦寐以求。
灵感,又总是很难得到。我们平常的生活遇到的总是一些平凡的事情,好像没有一些很出人意料、戏剧性的事情发生。
可是,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不全对。
写作确实需要灵感,有了灵感写起文章确实畅顺爽快。但是,灵感却也不太难得到。灵感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我们四处苦苦寻觅之后在某一街角偶遇到的,是必然中的偶然。
与其期待灵感,不如提高我们运用灵感的能力。据说,福楼拜写作《包法利夫人》的灵感,是一则社会新闻:他的父亲的一位学生娶了一个年轻姑娘,而这个姑娘嫁人后,还先后养了二个情夫,同时欠了很多钱。最后情夫们都弃她而去,她只好自杀了。
如果我们听到这么一个故事,我们能写出多少字的文章呢?我们有没有能力把这星星之火,烧成熊熊大火呢?
再举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最近有一则新闻:老人刘志平中风了,没有自理能力,身边还没有一个人照顾,住出租屋、吃邻居送的饭。他与前妻生的女儿虽然生意成功,却不管他的死活。原来,刘志年轻时十分风流,根本没顾过家,一次次地伤害妻女,几乎没有尽过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我们读到这么一条新闻,也许骂一声“活该”就完了,可是有人就写了一篇长文发表在《读者》上。难道这不是一个好的素材吗?我认为这个新闻有因果关系、有反差、有冲突,这就具备了一个好故事的基本条件了。可是,有没有人依此写出一本小说呢?
说到底,能不能写出作品,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能力把握、运用这些“灵感”、材料,而不在于有没有“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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