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网上购买了保险,但受益人却不知道,那么当被保险人出险身故后这份保险能得到理赔吗?
对于这个问题,《保险法》是这么规定的: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非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申请时效为2年,人寿保险是5年,在这个期限内都可申请理赔。过了这个期限,很抱歉,默认为受益人放弃理赔的权利。
其实,只要客户留的电话和邮箱等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即便当时没有及时理赔,后面一旦保单续费或者失效时,保险公司也会通知客户,客户家人就能以此判断客户买过保险而去申请理赔。
如果真的没人在意且没有发现这份保单,可能真就错过了理赔的机会。所以大家在销售中要对客户信息进行整理,做好日常的回访工作,一旦有理赔机会要及时帮助客户申请理赔金。这不仅有利于树立我们品牌,更是进一步销售的机会。客户的到了理赔,他的家人,亲朋好友都能到到消息,从而给我们进一步挖掘销售带来好处。
除此之外,我们在签单或者递送保单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客户给家人交代清楚自己买了那些保险,都有什么用途,以便于客户的家人在客户出险后及时寻找对于的保险赔偿。建议大家用表格的形式给客户做好家庭保单的整理,和保单原件放在一起,这样一来,客户出险后,家人就可以通过保单整理表查找那一款保险可以提供理赔,从而让保单真正保障家人。
网销保险往往采用电子保单,电子保单虽会大大增快承保时效,后期理赔也无需再提供纸质保单原件,可以带来很多方便事宜,但如果受益人不知道电子保单存在的话,可能就比较麻烦,大家在销售网销产品后可以帮助客户将电子保单自己打印出来,这就可以作为一个投保信号,他的家人也能知道客户购买了保险,及时申请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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