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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money was? ――Plotting

where the money was? ――Plotting

作者: Hecyzy | 来源:发表于2018-08-27 20:36 被阅读0次

    东方州立监狱在费城的中心,在第二十大道和第二十二大道之间的费尔蒙特大街占据了22英亩。我立即被带到了典狱长Hard-Boiled Smith的办公室里。他曾经是个州警,一路攀升到了现在这个位置。Hard boiled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强壮、满嘴脏话但并不残忍的烟鬼。他说,“Willie,我知道你想从这里逃跑,不管你咋说我都不会相信你。我想让你知道两件事,一,只要我在这当差,没有人能从我这逃跑;二、只要你还待在这,你就会受到特殊监视。所有的守卫都会处于高度戒备状态。如果你有什么不当行为,他们就会打爆你的头”。

    “这正合我意,我就没想过要逃跑”,我说。

    其实,我啥也没想。我被抓然后被带到费城的Moyamensing监狱之后,一个叫Joe Nolan的州参议员来找过我,提出花一万美金可以把我弄回纽约。

    “我没有一万块,他们没收了我所有的钱”,我告诉他。

    他并没有不爽,而是说“你只需要给我一个电话号码就行,我会派人搞定。”

    我觉得,Nolan议员在这方面是一个专业人士。我给了他两个号码。事实上,我想了很多。花一万美金,他不仅是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够在纽约服刑,然后再回费城审判。他保证在那几年间有些地区的控告会消失。

    但是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加上因为越狱附加的年限,我要在纽约坐六年牢,我总是对回到丹尼莫拉很是小心,因为Granger在等我,天哪,那个混蛋会马上杀了我。

    无论我在哪,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不逃跑,要不就心甘情愿死在牢里。对我来说,在费城越狱比在纽约更有可能成功。他们在Corn Exchange Bank 对我很冷漠。他们拿到了钱,拿到了Perlango的供词,还有银行的十几个目击证人。尽管这些都于我不利,我的原则是承认一切,我想如果我认罪的话审判的时候也许能幸运点。

    在这两方面我都错了。Judge McDevitt 正在不顾一切的攻击我。他找到了我三个独立的指控,一共要坐25年到50年的牢,他还不满意,说“我要看着你被指控为第四类罪犯,背叛终身监禁,一辈子待在牢里,那就是你该待的地方。”

    他一直都记得我。审判发生在1934年2月12号,林肯的生日,一年后的今天,他再次以把我带上法庭来庆祝伟大解放者的生日,按照自己的意志,想要把我定为惯犯。为了达到目的,他得先找到我是一个第四类重罪犯的证据,当然,我不是。在此之前,在费城显然没有人被审判为惯犯,因为在我们等待的时候,听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检察官跑过来告诉我,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他问我,“你知道在纽约,他们是怎么做的吗?”

    McDevitt完全知道他在干什么。按照相关法规,1933年试图抢劫Corn Exchange Bank,是一项重罪,他可以不考虑因为这件事被判的10年到20年,而是拿剩下的高达15到30年来指控我终身监禁。

    幸运的是,我受到了足够的关注,能雇佣Louie McCabe,一个著名的劳工律师,作为我的代理律师。McCabe,一个凶猛的斗士,已经警告过McDevitt,整个流程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审判一宣布完,他就告诉他,他会在高级法院将审判推翻。他做到了。高级法院判决结果是我不属于第四类罪犯,撤销终身监禁,维持原判。

    但更夸张的是,我从来没想过他们如此的警惕。第一年我是在一个单独的牢房里过的,在我被放出去之前的六个月,才被允许与其他人混住。

    如果被半隔离18个月算是很长时间的话,那么在费城这完全就不值一提。美国整个监狱系统就是从费城开始,它是一个宗教教徒根据康复方式:隔离和宗教里的冥想而想到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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