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灰蒙蒙未亮,接到爸爸的电话“以最快的速度”去市里送东西。这条走了十二年我再熟悉不过的路,我还从未尝试着用最快的速度去经过它。天空仍未放晴,路上的一切自是如风幻影。
途径市一高的时候。校门前那条挤满人群的大马路上恍然出现了多少年来仍旧记忆犹新的景象。穿行的车辆,步履匆忙的人群,只不过在行人中,我早已不是当年身着校服的那个自己了。曾经我以为那里是改变我命运的地方,到后来发现,能够掌控所谓“命运”的,其实只有自己。
我不再不是当年那个满腹豪情、气吞山河的少年了,也不再有当年的易发感慨、那个感性的婆娑姿态了。二十二岁的我,似乎变的更有能力去改变一切。
我看了看时间。走完这程路,这次只用了十三分钟。然后我明白了,其实十三分钟人能做的事情有很多,可能是走完八公里的路,可能是做一件看似触不可及的小事,也可能是钻在被窝继续完成昨夜的梦,或者说它仅仅就是十三分钟,对生命不产生任何意义。其实我喜欢十三这个数字。
第一缕阳光升起的时候。天的一端,像灰白色的油布纸滴上了一滴红墨,然后用笔把它图开,然后横亘出了大地,然后散发出光芒。我再一次掌开手,想要去握住它,时光的沙漏就如这光芒一样,在指尖悄然流逝。它是多么的美,多么的美。早晨依旧是那么的安详,多少年来依旧是如出一辙的平静,其实也在酝酿着波澜。
我们都是麦田里和时光赛跑的孩子,像一阵风奔腾着躁动的气息,想掀开这一往无前的平静,想撕破这旷日弥久的波澜。
我把车靠在路边,拿出手机记录了那一刻。它是日出,也是我多少年来久违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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