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我的一封信,像在读我的一份欢喜 致: 见字如面,见信如唔。 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个人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至到无法割舍,这属于一种缘分。比如我,在你这边爱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失落,不过也少—-你把我生命所有情绪都联系起来了,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多记得你来到我这边,呈现我,也隐匿我。鲁迅跟许广平写信说过:我寄给你的信总喜欢送到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油桶中,我总疑心那里是要慢一点的。亦也与我,如果是见你,我定是用跑的。 重庆的江边的夜景,是我心里最记得的地方,没有上海外滩的堂皇,没有香港尖沙咀的热闹,说起来,这算是保守的一区,可是我喜欢那一带大街的火锅香,昏黄暗丽的大路灯, 所有只要有一大晚上时间,我都想去走一走,当然,要牵你一起。
江边的景像是比较寂寞的,夜沉了的时候,到处都在关灯打样,告诉人们:你如果已经有了爱人,就快回去吧。等到灯火又到明时,阴阴的就变成这种沉沉的:黯淡的水光像梦一般;那偶然闪烁着的光芒,就是你的眼睛了。 喜欢一词,泛指喜爱的意思,也有愉快、高兴、开心的意思,喜欢实际上是一种感觉; 欢喜,指欢乐心喜,在喜欢之上,你读我的一封信,像在读我的一份欢喜。“你是我提笔不曾写下的绝句,如林间松风新雪初霁,后来物转星移,方知万事万物终会别离”。
春天和秋天的温度一样,夜晚会降温,白天正好。是否说明时间是对称的,季节让时间露了马脚。时间的对称的,空间可以像被子一样被折叠,气味有反面,声音是球体。如果一直是喜欢的季节就好了,可是时间真的不会赖着不走。每当我想要时间停止的时候,它总是毫不犹豫的告诉我,实在太天真。绿瓦红砖,悄说,留住时间的秘密,就是和你。除了夜晚的体温,其余的,全都是我和你。
我亲爱的你,身在咫尺了……
今生卖花,来世漂亮。 假使有天我先离开你的,请帮我开一家小小的花店,卖满天星,那是我最喜欢的花,就跟我最喜欢你一样,买玫瑰,就好像爱情也时刻在你身边的,买菊,陶渊明独爱菊,我独爱你,买百合,你要祝福那些同样爱人们,长长久久,百年好合。 这样,你看,下辈子,我就漂漂亮亮的见你了。 要说我无法忘记你了,不是因为你有多难忘,而是因为我有许多依恋和执着,当我执着的时候,连时间也要向我投降。而你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心灵发出欢呼的时刻,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走摇摇晃晃的人间的时候,充当一根拐杖。
你读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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