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世界对人类最大的馈赠,就是夏日里的风。表面上看,风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它不能填饱人的肚子,也无法珍藏,只会从指间流走,消失在未知的远方,留下丝丝遗憾残留在人的心里。
但是,风却能带给万物生机与活力,它像一位远行的旅人,把来自远方的讯息带到我的耳边,它轻轻的抚摸我,为我拂去心灵的雾霭。这样的话,我才能在闷热的夏天里发出爽朗的笑声吧。
离我家不远就是村子里开设的教堂(这里的教堂不是与宗教相关的设施,是类似于私塾的学习场所),说是教堂,不过是一个孤寡老人西去后留下来的房子。由于长辈们坚持要进行所谓的基础教育,村长任命一个识字的老头来给我们上课教书,正好就把那间不用的房子当作教堂了。
来上课的那个老头并不怎么讨人喜欢,他总是在课堂上下趾高气昂地对我们指指点点,一副自己什么都懂的样子。什么嘛,也没看出他有多博学,而且还用死人的房子讲着课,有什么好神气的。房子也是用了好几十年的老房子了,处处散发着霉灰味,一摸墙就往下漱漱地掉墙灰,一扇窗的窗框都坏了,根本关不上,老是漏风。这样的教堂实在让人提不起学习的兴趣。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明白跟着老头读书写字有何意义。
对多数孩子来说这每天上午约两个小时的学习都是一种煎熬。
不过,教堂的开设对我而言,也算是有一点小小的好处吧,因为我由此可以接触到课外的一些书籍了。
教堂的图书室里有从村里收集来的大量书籍,除了每天的上课时间以及回家后帮爷爷做家务以外,我都有时间,可以想方设法弄本书来看。
早上的课程结束之后,我先假装在教堂附近玩耍,等待老头离开这里,其他孩子也各自散去之后,就沿着那扇破窗翻进去。图书室的钥匙就藏在黑板后面的缝隙里。
这是我偶人发现的,听说老头年纪大了比较健忘,而且还有落东落西的毛病,所以为了避免弄丢钥匙,他都会将其放在附近藏起来。按理说教堂大门的钥匙也应该在离教堂不远的地方,不过我找了很多次都没有找到。
没想到老头这么谨慎。
好在教堂有一个无法关上的破窗户,对于从芸姐那里学来了技术的我,这不过是小菜一碟。
提到芸姐,我就想到了她超乎寻常的运动力,以前她带我来这里偷书看的时候,她总能像进出自家敞开的大门那样先我一步钻进教堂里。我的动作比较迟钝,跟不上她,于是她飞快地取了钥匙打开图书室,进去之后把门关上,无论我在外面怎么喊都不开门。
图书室里没有窗,一但关上门就会变得昏暗无比,所以在里面是没办法看书的。我知道芸姐最终肯定只能开门。但是我就是无法平静下来,一被关在外面就忍不住大声喊叫。
我真是个容易焦躁的人呢。
“别叫这么大声啊,待会把老头儿引过来,我们就完蛋了。”
芸姐总是挨不住我这一招,她把门支开,露出一条缝,我就哧溜一下钻进去。
不过,现在每次来偷书看的时候,都只有我一人了。
我从长长的书架中穿过,轻扶着架子,在心里默数着书栏的数目。
“第六栏”
“第七栏”
“啊,就是这儿了。”
我自言自语地停下来,仔细确认后取出了一本书。它的封面已经损坏看不清了,我连这本书叫什么名字都无从得知。
在这里找书几乎只能靠记忆,看过的书放在哪里,我都记得,这样才方便下次找到它。
图书室里越往深处就越黑,在里面呆着是有些吓人的,好在它整个也不怎么大。
我锁好图书室,藏好钥匙,就悄悄地带着书离开教堂,往出门左边的林间小道一直往前走。
这条路通往地形比较陡峭的地方,旁边没有田地,人家也越来越少。再继续往前,可以瞥见一串相互连接起来的、越过了重重山头的祠堂。这些祠堂几乎都修建在这些小山头的山顶,祠堂之间有石铺的小路连接,但是站在高处看的时候,只能看到那些祠堂四四方方的红色屋顶,其它的部分都隐没在浓密的枝叶中。
我喜欢沿着这条蜿蜒的小路散步,天气晴朗的时候,斑驳的阳光穿过树叶的间隙照射在铺满了青苔的石板上,树下的空气清新怡人。
我常蹲在地上仔细端详青苔的生长姿态。
“多么微小可怜的就生命啊,靠着经过重重阻碍残留下来的一点微弱阳光生存。”
然而它们又是如此美丽而令人敬佩,就算是如此矮小的青苔,也在努力的向上生长,在阳光下散发出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清新气息。
由于留恋路上的景物我往往逗留很久,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小路插入祠堂石板路之后的第二个祠堂。
我总是在这里看书。
这条石板路,我就姑且称之为廊道吧,几乎是没有人的,在这里看书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而且这里冬暖夏凉,环境优美,祠堂的边缘有可以承受人体重的粗木横杆,我可以坐在上面看书。这里光线也还不错,至少比被树木死死遮挡住的小路上要好得多了。天气好的时候,树木和屋顶遮住了多余的阳光,恰如其分地留下一部分,斜斜的照到祠堂里。云的影子在地上缓缓移动。
都是我喜欢的事物。
至于为什么要选在第二个祠堂,或许是因为这个山头要高一些,让我觉得离天空、或者说是离头顶之上的世界更近一些吧。这里相比第一个祠堂,能感受到更多的风,虽然风也会偶尔把书本上脱落下来的书页吹跑,让我手忙脚乱就是了。
我一分神,散落的书页又滑下了我的膝盖,翻滚着飘落到了地上。我略微有些着急,迅速地把它们捡起来。
我整理着书页。
“真是的,那老头一天到晚闲着没事也不把这些坏了的书重新整理一遍,这还怎么给我们读?”
说实在话,老头还真没有拿这些书给我们读过,一次都没有。要是学生们找他要书读的话,他就会用他那布满了松弛皱纹的手背顶一下老花眼镜框,然后面带轻蔑地说:“字都还不识就想看书,好好学,学好了你们想看什么看什么。”
我也不算识很多字,但是简单的书还是能读懂的。所以老头这是在敷衍我们呢!
这个铁公鸡,几本破书而已,还不给我们看。
虽然通过这样的亲身体验我确信了这样的事实,但我却不敢把这个秘密公开出去,要是让老头知道了,说不定我以后也没机会读到书了。
而且,不说出去也没关系,因为除了我和芸姐,我也没发现这群孩子里还有谁是喜欢看书的。如果这些连书页都开始脱落了的书落到这群调皮孩子手里,那结果恐怕也不怎么好。
那么,这样就好吧。
图书室里的书也是有分许多种类的,老头也不算太懒,勉强把人文类的和科技类的书做了一下区分。以前,不清楚摆放规律的我常常拿到科技类的书,我也试着读过,然而完全看不明白,书上的各种表格和符号都超出了我认知的范畴。
估计这些老头也不懂,因为他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起过。
既然他也不懂,那村子里应该就没人懂了。就算是上面的世界留下的东西,无法被理解的话,也只会随着时间流逝了。
我没有偷偷看过科技类的书,就算看也看不懂,对我而言反而跟白纸一样无聊,更可恨的是,这些没用的书比人文书保存得更好。
这使得我几乎要萌生出撕掉科技书折纸飞机的念头。
约摸两天,我就能看完一本书。事实上我看书的速度特别慢,我有很多字不会读,很多词不懂它的含义,因为没有字典我只能自己去猜想。若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的话,暴躁的血液就可能轰然涌入我的脑门,于是我不受控制地愤然站起来,把书往地上摔去。
书彻底散架了。
今天我看的这本书已经没有了封面,不仅封面,连前面一小部分的书页都丢了,还好后面的部分是连贯的。这本书讲的是一对相互分离的恋人的经历和他们相互想念的心情。
我似乎特别喜欢这类结局并不是很完美的书,我觉得有所缺憾才是这个世界很多事物的共性。
话虽这么说,人总是欲求不满是的。
比如,当我觉得只读一遍还是不能领会其含义的时候,我往往对它做出更多索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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