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这件事,放下了就很难再拿起来;
拿起来了,就很难再放下。
最后一次认认真真看纸质书我记得是在毕业后的第二年,因为报名考公务员,所以买了几本题库复习。
但严格意义上来讲,那是应用型的工具书,以考试为目的,不属于自觉自愿或凭兴趣去看的有思想含义的书。
那么,再往前推,最后一次看书应该是在大四,看了刘瑜的《送我一颗子弹》。
工作以后,电脑普及了,手机智能化,五花八门的APP已经让人眼花缭乱,无处不在的Wi-Fi将大家的眼睛死死锁在手机屏幕上,谁还会有心去翻开一本带有书香味的纸质图书?
当然,有一阵风不是没有刮过,女神赫敏在地铁里丢了一本书,整个英国读疯了。这阵风,从伦敦蔓延到纽约,又从纽约蔓延到中国,北上广三个主要城市也进行了地铁上的“丢书大作战”,其中不乏很多明星参与,黄晓明还担任了代言人。然而,这个活动本意是倡导大家热爱读书,在中国引发的吐槽和争议却远比赞赏来得多,微博热度下降之后,网上晒书单的人也近乎绝迹。
如果不为追星,也不为发个朋友圈以表高雅,只是单纯的享受翻开书本那一刻的宁静和踏实,以及对书中故事的渴望,这样的读书时刻有多少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重拾了书本。
因为连续的咽喉肿痛,医生安排我住院三天输液。平时总觉得手机始终玩不够,可在医院躺了半天,寸步不离的手机终于让我感到厌烦了,该如何打发这无聊的时光。
我让家人把书柜里一套蒙了尘的《平凡的世界》带到了医院。这套书一直久仰大名,买来之后却一直束之高阁,各种没时间,现在倒是有了读它的契机。
翻看书的那一刻,让我恍惚感觉到了大学时代坐在图书馆里的宁静,刚看头几页,忍不住翻看身边的手机,看到二三十页的时候,有点关上书,打开手机视频的冲动,幸好医院里没有Wi-Fi,断了我的念头。
书看到第一本的一半的时候,我完全被吸引了,连吊瓶打完了都没察觉,幸好同房的病友喊来了护士。接下来,我忘了身边还有手机这回事,再接下来,我忘了自己是在医院里,再接下来,我被深深感动,书中的故事,人物,场景,历历在目,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一整天便将这套书读完了。
没有任何琐事的打扰,没有任何多余的声音干扰,这样安静的、沉浸地读完一个故事,让我找到了久违的踏实。
这跟微信朋友圈里动不动就刷屏的十万加爆款文章不一样,那样的文章看起来鸡汤,也励志,但终究不过是快餐文化之下的维生素钙片,想让人们快速的补充能量。
而安静的沉下心来读一本好书,享受一个好故事,初一看,并没有太多温情励志的语言,可吸引你的人物性格,故事经历,无不向你的心灵深处渗透作者的价值观,他不向你强制灌输什么,也不会直白的告诉你任何道理,更不会直言他的立场,他只是告诉你一个故事,如果你读进去了,你会自己领悟,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看法和理解,没有标准答案。
就这样沉进去了,一本好书唤醒了我对阅读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它化解了我的焦虑,在快餐文化,鸡汤泛滥的年代,无数爆款文章急着告诉你要怎么做,却忘了,任何领悟都与个人的经历有关。再多的大道理,都不如一个散发着灵魂香气的经典作品能带给人的精神启发。
重新拿起书本,居然再也放不下。这便是经典的魅力,拨开浮躁与喧哗的迷雾,能始终在时光的长河中闪闪发光的,才是我们需要去追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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