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该不不会也得得了离离魂魂症吧?我借用她的口吻故意激她。
老狗才得了离魂症呢!我忘了天,忘了地,也不会忘了你,忘了我们最初的相遇。说前一句话的时候,卓文君仰起脸来,脸上带着狡黠而又调皮的笑。说第二句话的时候,卓文君语气坚定而又动情,初遇的美好跃然于她明艳绝伦的脸上。
卓文君像一只跳脱的小鹿,翻身坐到了床沿,趿了鞋子,挽起裙裾,向屋子中间的那把古琴走去。
这这就是是绿绮绮琴?我暗自思忖着,问出声来。
卓文君点了点头。
只见她面对着我正襟危坐于琴桌之前,轻拨琴弦,做了一番调试。调试毕,她浅笑盈盈,媚眼如波地看着坐在床沿的我。玉指翻飞处,她轻起皓齿,歌喉婉转地唱出一段词来: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琴声清越,歌声婉转。思念处如空谷幽泉,泠泠不绝;找寻时如山间明月,一望千年;绝望处如大江东逝,一往无前。
唱唱得好好,唱唱得好好!如怨怨如慕慕,如泣泣如诉诉,余余音绕绕梁,三三日不不绝。卓文君一曲清歌终了,回味半晌,我忍不住拍手叫好。
老狗,你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卓文君翻身上床,用食指在我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
怎怎么啦?我一脸茫然地看着卓文君。
傻瓜,你忘了这首辞赋是你自己作的。卓文君巧笑嫣然道。
啊啊,对对对,是是我我自己作作的。我我说的是是你唱唱得好。我一拍额头,装作猛然记起的样子。
老狗,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第一次见到我时,在我家的宴席上弹唱的歌子,你说实话,你是不是第一次见我时就思慕我了?卓文君依偎在我怀里,媚眼如丝地看着我,期待着那个肯定的答复从我的口中说出。
宴宴席上我我哪有见见到你呀?我我还记记得我我弹唱这首歌歌子的时候,是是对着你你们家的一扇扇窗户。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是啊,那扇窗户正是我闺房的窗户啊,当时我就立在窗后。卓文君沉浸在甜蜜的回忆里。
虽未谋面,心在一处。卓文君喃喃地又补充了一句。
身身无彩凤凤双飞翼翼,心心有灵犀犀一点通通。我用这句诗诠释着她的这句话。
老狗,这句辞赋也是你作的吧,你当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呢!卓文君听了我念的这句李商隐的诗,惊喜不已,在我的左脸上啄了一口。我怔在当场,不置可否。
我如果承认这句诗是我写的,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耻,虽然我木茗经常以诗人自居,但写的都是烂诗,名不见经传,充其量就是个不入流的诗人,哪敢贪李商隐之功呢?而且我也不是孔乙己,我不能把偷诗一事理直气壮、强词夺理地说成:窃诗,不能算偷,写诗人的事,能算偷么?面红耳赤时,别人能看得到,我自己的脸会发烧。
我如果解释这句诗不是我写的,那么卓文君势必又要刨根问底,到底是谁写的,我又要搬出李商隐来。卓文君肯定又要问,李商隐是何许人也。那接下来解释李商隐是谁这件事的时候,气氛就会变得很诡异,应该就跟讲鬼故事无异。想想就瘆得慌。我还是沉默为妙。
老狗,你知道么,你弹唱歌子的时候最惹我欢喜。卓文君说着,突然环抱住了我的脖子。
为为什么是是那时时候?我倚靠在床头上,一动也不敢动。
因为那时你不结巴。哈哈哈哈。卓文君笑得前仰后合。
老狗,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这首辞赋是你作来送给我的么?卓文君突然正色问道。
不不是。我答道。
那是你作来送给谁的?卓文君语含醋意。
送送给汉武,喔,不对,送送给皇皇上的。差点又犯杀头大罪。
好似屈子《离骚》里的香草美人?卓文君若有所悟。
是是的。我点了点头。
老狗,我被你骗了,你坏死了。卓文君在我的胸前粉拳轻捶,羞赧地把脸埋进我的衣服里。
那这个呢?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卓文君直起身子,拉开床头的一个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方昏黄的绢布,递到了我的眼前。我接过那方绢布,徐徐展开,绢布上的字迹映入眼帘: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那这首是作来送给我的吧?卓文君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不听到肯定答复誓不罢休的态度,继续追问道。
嗯嗯。我点了点头。
想来卓文君是深谙平衡对称之道的,我一个不留神,她又欣喜不已地在我右边的脸颊上啄了一口。
老狗,这次若你再摇头,我当真要骂龟儿子了!卓文君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奇奇怪,这这红色的东东西是是什么?我指着绢布上的那块暗红色问道。
血迹。卓文君探过头来回答道。
谁受伤了吗?我一脸茫然地问道。
傻瓜,你自己让自己受伤了。卓文君一脸宠溺的笑。
我怔怔地看着那块暗红色的血迹出神,当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自己让自己受的伤,难道这司马相如也跟很多作家、诗人一样,为了著书立说绞尽脑汁,久而久之得了抑郁症,出现了自虐自残的现象?
傻瓜,还没想起来么?你看看这两个字。卓文君指了指暗红色的血迹掩映下的那两个字——中夜。
傻瓜老狗,老狗傻瓜,这是我们的约定啊!卓文君笑得花枝乱颤地说道。
当时是怎么回事来着?我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装作努力回忆的样子,其实我是好奇,毕竟我只是暂时寄存在司马相如的这副皮囊内而已。
后来酒过三巡,菜入五味,你佯装醉酒打翻了酒杯,我的丫鬟桐儿弯腰去帮你捡时,你把这块绢布塞到了她的手里,让她交给小姐,也就是我。我打开来看时,只见“中夜”这两个字上涂了血迹,立马明白了你的意思。你是在跟我约定,我们一起中夜私奔。老狗,你知道吗,是你的血迹坚定了我跟你私奔的决心,这就是以血盟誓啊!卓文君说完,又是一脸娇羞。
老狗,你当时咬破手指,把血迹涂在这两个字上,手指应该很疼吧?卓文君拉过我的右手,把我的食指翻来转去地看,眼里流露出疼惜的神色。
不不疼,杯杯子碎了,我我去拿拿时一不小小心割割破的。而而且不是食食指,是是中中指。
老狗,你讨厌!卓文君又羞又气地娇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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