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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者嗜血,勇于鬼矣。

嗜酒者嗜血,勇于鬼矣。

作者: 耿伟 | 来源:发表于2016-09-27 01:32 被阅读0次

    文/耿伟


    “丧喜则宴”是中国的古老习俗,往往遇到喜事亦或白事总归要使其亲属朋友齐聚一堂。前则吊唁,后则恭贺!无论是否捧着一颗心来,而后大都是飘飘欲仙,捧腹而去的。当然,朋友难得一聚自要寒暄不已,举杯恭庆的,这要是遇了喜事的则罢,觥筹交错之间难免有些兴盛,可若是遇着白事的这番“举杯换盏”可谓是“不言好意”  。 但凡是老友好久不见的,席间定少不了“以酒代言”的悖论。这生不嗜好酒的也逃不了沾上几口,沾不得还可,若是沾了的必大醉而归!这就是其间不嗜酒者而被嗜酒也,好嗜酒的自然是座上客,别人醉不得,他自也醉不得,一旦他清醒定会让他人不清醒!凡此多矣。这是谓“好客”!也谓“强迫”,强迫者有强迫者的难处,其一:必是好酒之徒,逞强之辈!三两杯不倒,四五杯不醉。酒穿肠,痛不得哭不得,还得吐露芬芳,诉尽衷肠,这是生活之难;其二:倒是酗酒,这也必修得一番“苦心”,久经沙场,知己不醉,千杯不回,这才换的个“酒鬼”的诨名!凡成鬼的自也有百年精主,吸血为生,不宜辜负休仙升道。故,嗜酒者嗜血者,勇于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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