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连续三个星期读完了三本书,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居然敢想着读老舍的《四世同堂》。
计划着,盘算着,如果我每天读100页的话,现在开始读,读到今年年底读完。
每天读100页,犹如每天日更100字,都是养成好习惯的问题。
不过读到60页,我就想着放弃了。
自己问自己——那么多好书可以读,为什么偏偏选《四世同堂》这个大部头。
毕竟这本书的开篇就踩中了我的雷点。最烦谁一上来就絮絮叨叨讲家庭结构,讲房子结构等等的这种方式。
而我最欣赏的开篇,例如毛姆的《面纱》。廖廖几句对话,就把故事张力呈现出来了。
到年底的话,还有50天不到这段时间,我可以去看看更有趣的三本书。
《四世同堂》在中国近当代的文学史上,当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也不至于很崇高的地位。
有这功夫,我可以看完鲁迅的《彷徨》,张爱玲的《传奇》,沈从文的《边城》了。
但终究,我极有可能放弃阅读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劲头,转而去读诺贝尔文学奖那一干人的著作。
例如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恶时辰》,或者赫尔曼黑塞的《德米安》,也可能是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
总之,又是选择困难症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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