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人物特征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表现人物特征的方法,另一种是间接表现人物特征的方法,而这两种方法又细分为六种表现手法。其中直接表现人物特征的方法占四种,分别是:“人物对话”、“外貌描写”、“行为描写”和“心理描写”;间接表现人物特征的方法占两种:它们分别是“作者阐释法”和“其他角色阐释法”。
其中人物对话又分为概述性对话、间接对话和直接对话。
概述性对话:顾名思义,就是将对话的内容进行概括,使其成为叙述性的文字,这样就能压缩大量的对话了。这有点类似于将一段或者几段文字总结归纳出来,让其在意思上和原话一样,但字数更少,信息量更大,更加的简练。
间接对话:就是经由第三个人转述,变成间接引语,从而不需要像直接对话那样使用引号,照样能够传递一种交流之感。
直接对话:这种对话一般使用在当人物的交流中包含“发现”或“决定”的可能性,进而包含了戏剧性行为时,这个时候就要使用到直接引语的方式呈现对话了。
外貌描写
美貌是肤浅的,但人是具体的,所以不管人有多丑多美,都必须表现出来,才能读者感觉到。外貌描写就是表现其的手法之一。
某个角色身上的冲突和矛盾,有时候是基于一个人的“人不可貌相”这一特点向前推进的。通过描述一个人的容貌、身材、衣服和服饰等外貌描写,可以向读者表明一个人内在的政治观、宗教观、社会观、知识文化水品以及某些本质特征,还可以表达出作者的爱憎,加深读者对人物的印象。
行为描写
小说中的重要角色必须要能够引发行为,也能被行为改变。
人类总会面临机遇和选择、发现和决定,前者都是非主观意愿,后者都是主观意愿,两者都会引发角色的某些行为。
人物外部的某种力量会以信息、事故、他人行为或恶劣天气等形式出现,使未知变成已知,当人物发现这些变化后,他要么采取行动,要么有意地不采取行动,从而使读者发出强烈的质问: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角色人物行为的发生,可能会由一些间接的事物引发,比如人物之间的对话、所处的环境、内心世界的变化以及同他人关系的变化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角色人物在当下做出与之相对应的行为出来。
而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主动的行为和被动的行为,或者说是本能的行为和经由理性思考后采取的行为。比如,在非洲草原一个人遇到一头狮子,他就会本能地逃跑,并不会停下来思考自己要不要跑,这个时候的行为就是被动的,本能的行为。而一个人在违背了某个规定,在选择一走了之,还是等待不好的结果降临,选择接受惩罚,这时候的行为就是主动的,经由理性思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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