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是对他们发火了。是因为他们实在太过分了、太自私了。并不是我想发。
这已经突破法律、人情、道德的界限,突破了我的底线。
从法律角度来说,赡养父母,是你儿子的责任与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应该是你们作为儿子(小舅、大舅)的事情。跟我这样一个外人,一个外姓的“外孙女婿”,有啥关系呀。
“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啊。
从人情角度,她的外婆有两个儿子,赡养第一代老人,应该由第二代的儿子辈主导,怎么能要求我这样一个第三代的“外孙女婿辈”来做呢?不合人情,不合理。
就算老丈母娘是外婆的大女儿,但她已经嫁出去三十多年了。
从道德角度,你们私自且非常自私地,去要求我去赡养你们的爸妈,从道德上也不对啊。你们就是不孝子孙。
让我赡养老外婆、老外公,不合法、不合理、不合人情。
让我赡养他们,简直是无耻之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人。
在我看来,就是不想花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去养自己的爸妈,却用“下三滥”的要求,去无耻地要求别人的钱,去养他们的爸妈。
我是坚决反对的。
我也是跟他们发火了。太过分了。
我也是给我爸妈打电话了,说他们几个逼着我,养他们的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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