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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咨询昨天的问题本来不打算去解决的,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
今天一大早就看到相关法条了,才知道不给发票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文章来自经常看的《问律》,先来看一下发票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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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说白一点就是:
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
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认清楚发票的具体意义之后,我们看看如果具有开具发票的主体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会有哪些严重的后果呢?
相关主体一定是为了偷税漏税才不开具发票,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使得该主体受到相应的惩罚呢?
来看一下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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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以上法条可知:一般是由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4)民一终字第4号”判决书中的相关论述,总结出以下实务经验:
一、关于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要求对方开具发票的问题,人民法院在不同案件中的裁判观点有所不同,即使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层面也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
因此,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明确将开具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之一,否则发生争议后将无权要求对方先开票而己方后付款,付款后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开具发票的法院也可能不会予以处理。
二、对方确实未开票的,除向税务机关进行反映要求依法处理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赔偿因未开票造成的不能抵扣税款所产生的损失,但应对损失的实际发生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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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应该知道对方不开具发票该如何处理了吧。
税务机关和法院都是你可以请求帮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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