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忆湄/《还好,终究走了自己的路》
有作家分享心得,说如果不是那种“没有生活的生活”,就不可能离理想越来越近。比如就在一张张“流动的书桌”上写完一部部大作——列车上的台板、大巴上的膝盖、机场的行李箱、排队等待时的手机上。又比如,每天上下班坐三小时地铁,用每天的三小时,数年间写了好几个长篇。“你们认为的星巴克和夕阳下,流着眼泪写几行字的生活,我一秒钟也没过过。吃着泡面,几天不洗澡,忍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一个个字打出来的生活反而是常态。” -------忆湄
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把兴趣和职业融合在一起,他的一生将是幸福的。
作者描述的:“没有生活的生活”,在热爱的加持下,就容易理解了。
兴趣可以培养,但只有坚持到极致的人,才可能成为成功者。
成功者共同的特质,就是忘我。
不管喜欢不喜欢,死磕一件事的精神固然可嘉,但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刻苦”,是不是比较悲哀。
生命是条单程票,在通往终点的旅途上,是不是找点自己喜欢的事去做比较有趣。
生活与生命的兼顾,物质与精神的同步真的是很困难吗?
我们不理解孩子对游戏的痴迷,对学习的叛逆。其实真是学进去的孩子,学习跟游戏一样有趣。
有的孩子擅长文科,对文字天然敏感,让他背诵古文是一种朗朗上口、是一种眉飞色舞、是一种欲罢不能。
而喜欢数学的孩子,在下了晚自习之后,还在路灯下反复讨论。相信在这些孩子身上,已经不是为了争论谁的方法更好、执拗地想完成一个任务,而是从中感受到了乐趣。
任何事情,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做,跟享受去做,绝非同样的结果。
前者是在浪费生命,不如不做,而后者,才是在享受时光。
人每一天醒来,如果从没有问过自己:“我的余生的快乐在哪里?”
那不过是又浪费了一天。
即便是这一天很是“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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