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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权纳贿包山海:明孝宗朝太监李广为何饮鸩?何谓白米与黄米?

擅权纳贿包山海:明孝宗朝太监李广为何饮鸩?何谓白米与黄米?

作者: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 | 来源:发表于2022-03-01 16:19 被阅读0次

    作者:史遇春

    因惧怕皇太后斥责问罪,太监李广饮鸩身亡。

    李广虽然死了,但是,明孝宗朱祐樘对李广的心还没有死。

    当日,朱祐樘还想着,像李广这样的神人奇士,肯定秘藏有很多奇异的方子、肯定有绝不外宣示人的神书。

    于是,在得知李广死后,朱祐樘马上命令内侍前往李广住处搜索。

    奉了皇帝命令的人,立即封锁了李广在宫外的宅邸。

    结果,那些前去李广宅邸搜查的人,并没有搜到朱祐樘想要的奇方秘书。

    不过,这些执行皇命的人倒是有意外收获:他们搜到了一套李广纳贿的帐簿。

    看来,李广还是挺仔细的,就连纳贿也要清楚记录。

    李广做这个账簿,不知是为了计算收纳银钱的多少,还是为了记录清楚钱财所对应请托事宜的安排?

    搜索完毕,回宫覆命的人,先将李广纳贿的账簿进呈皇帝。

    朱祐樘接过李广纳贿的账簿,仔细查看,只见上面写着:

    某人送黄米几百石;

    某人送白米几千石;

    ……

    总计下来,黄米、白米有几百万石之多。

    朱祐樘起初不知,心想:

    这李广,有吃有喝的,收人家那么多黄米、白米做什么呢?这么多白米、黄米,他家里能堆放得下吗?

    后来,朱祐樘才知道,这黄米、白米原来是隐语,其实:

    黄米就是黄金。

    白米就是白银。

    至此,朱祐樘才恍然大悟!

    奥!原来,李广贪赃滥权已经到了如此的地步。

    于是,皇帝下令,将李广家全部籍没。

    科道官员听知此事后,纷纷上书,请求皇帝递出李广的纳贿账簿,并对此事进行查问究责。

    当日,凡是名列李广账簿者,全都惶恐惊惧,个个自危。于是,这些人纷纷出动,星夜之中,奔赴皇亲国戚处求救。

    据说,那时不期而遇的求救者,一夜之间,竟有十三人之多。

    时人描述当时情景,说是:

    月下只见轿影重重,其中还有一人独乘女轿。

    后来,因牵涉太广,这个事情还是被压了下去,没有进行究责。不过,李广账簿上纳贿者的名字,还是被盛传于朝廷内外。

    那些被点名的人,都觉得颜面无光。

    后来,时间一久,大家也就心安理得,他们也就不再有羞愧之态了。

    被点名者中,如太宰屠滽、宗伯徐琼、司寇白昂、通政沈禄、陈瑶诸人,名声尤为响亮。

    记录此事者说,朱祐樘也算是英明吧,后来,他逐渐将这些人罢黜了。

    李广已死,似乎,他的事情主要集中在旁门左道上。

    其实不然,李广还有擅权纳贿的事迹种种,除上文所及的黄米、白米之外,这里再说说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插手选定驸马事

    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卷五《驸马再选》记载:

    明孝宗弘治八年(公元1497年),内官监(宦官组织名称,明朝宦官组织庞大,为历代之最,其组织分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号称“二十四衙门”,内官监即十二监之一)太监李广,接受富人袁相的重贿,竟然将袁相选为当朝驸马爷,尚德清公主。

    既然说到德清公主,还是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公主其人。

    德清公主(公元1478年后~公元1548年),明宪宗(朱见深)之第三女,生母不详。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下嫁林岳,生有两子林鹿与林廌[zhì]。公主贤德,侍奉公婆,礼节和平常人家一样。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林岳去世,公主寡居三十一年后辞世。

    关于德清公主,《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公主·宪宗五女·德清公主传》有载。

    在李广的运作下,富人袁相被选定为大明王朝堂堂公主的驸马爷,并且已经确定了婚期。

    不过,事情并没有按照李广的安排进行。

    其间,李广受贿选驸马的事情开始风传。于是,科道官上疏,对此进行揭发。

    不得已,朝廷下旨:

    斥逐袁相;命令重新进行德清公主的驸马选定事宜;同时,还对参与其事的太监萧敬等人进行了诘责,说是他们办理驸马选定一事太不谨慎,以至于流言纷纷,严重影响了朝廷的声誉。

    不过,李广此时受宠,皇帝对其置之不问,所以他毫发无损。

    看来,明朝的太监,在皇帝的宠任之下,真是包山包海,连公主的婚姻都要上下其手,真是千古奇观啊!

    看来,明朝的公主,在其父兄的眼中,也不过尔尔,其骨肉亲情,竟然敌不过父兄对太监的信任,真是可叹啊!

    此事亦见《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弘治八年八月)。

    二、家人贩卖私盐事

    李广的事,又见《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列传第一百十一《盛应期传》,据载:

    “太监李广家人市私盐至济,畏应期,投水中去。”

    由此可知,不但李广得宠,其家人也没有闲着,他们贩卖私盐,违法牟利。

    三、包庇外戚事

    李广的事,还见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何文鼎》,据载:

    “又延龄被酒,奸污宫人,文鼎持大瓜幕外,将击之,赖太监李广露其事,仅得脱。”

    外戚寿宁侯张鹤龄(明孝宗孝康张皇后之弟)喝酒之后,奸污宫女,太监何文鼎手持大金瓜(古时卫士所执的一种兵仗。棒端呈瓜形,铜制,金色。)立于帘幕之外,准备击打张延龄。李广偷偷通风报信,张延龄得以逃脱。何文鼎因此事上疏,极谏外戚之患,惹恼皇帝,最后,何文鼎被孝康张皇后杖打至死。

    关于李广的一切,至此基本说完。

    末了,再提醒一句,如果您还沉浸在历史的具体事件中,希望您再看一看本文开篇的论述!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

    1.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弘治中年之政》

    2.《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三

    3.《明史》卷三百七·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佞幸·继晓传》

    4.《明史》卷三百七·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佞幸·李孜省传》

    5.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驸马再选》

    6.《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公主·宪宗五女·德清公主传》

    7.《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

    8.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六《何文鼎》

    9.《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列传第一百十一《盛应期传》

    10.明·陈洪谟《治世余闻》上篇卷二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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