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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神话解读(二):女娲造人

上古神话解读(二):女娲造人

作者: 揽薇斋 | 来源:发表于2019-10-05 18:10 被阅读0次

    关于人类起源的问题,向来各家有各家的说法。现如今,普遍得到认可的是基于科学视角的达尔文进化论。毕竟,现代社会是建立在科学之上的世界。

    但不可否认,这本身就是一个亘古久远的问题。早在人类文明的童年期,在人们独立意识觉醒之际,就开始尝试解释这个问题。只不过,按照今天的眼光看来,那难免带着许多稚拙的思维和天真的幻想。那就是诞生于原始社会早期各民族的创生神话。

    在中华文明里,创生神话的典型就是流传于汉民族的女娲造人。当然,说起女娲大神,不得不提的还有她的补天功绩,这在神话学中往往被称为“再创造”神话。限于篇幅,本文只重点解读“女娲造人 ”神话,而关于“女娲补天”神话的解读,将会在后文中呈现。


    1.女娲造人的源起与发展

    关于女娲神话的相关记载,最早文献可见《山海经》和《楚辞》,前者成书于战国中后期至汉初中期,后者则出自战国后期楚国大夫屈原之手。在《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关女娲的记载如下:

    “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

                                                                                                       ——《山海经·大荒西经》

    而在屈子的《楚辞·天问》篇中,有关女娲的记载则为:

    “女娲有体,孰能匠之?”                                                                ——屈原《楚辞·天问》

    前者大体是说“女娲之肠”可化神,化神者有十人;后者则是屈原关于女娲来源的发问。据此可知,至晚在战国中后期,就普遍流传着关于女娲的故事。不过,目前并没有文献资料直接记载着此时期内关于女娲的具体功绩。

    直至西汉初期,在淮南王刘安(公元前179年-前122年)召集门客所编撰的《淮南子》中,才有关于女娲造人与补天的记载。而最早完整详细记录了女娲造人神话的文献资料,则是晚至东汉时期泰山太守应劭(约153-196年)所著的《风俗通》。

    在《淮南子·说林训》中,关于女娲造人的记载,实际上还只是一则多人造人的神话,显然不同于广泛流传的版本。其原文如下:

    “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七十化。”       ——《淮南子·说林训》

    显而易见,在这则神话当中,参与造人的除了女娲还有诸神,具体有黄帝、上骈、桑林,后世因此多有演绎发展。

    而现今广为流传的女娲造人神话,其蓝本则来源于《风俗通》,相关记载如下: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                       ——应劭《风俗通》

    在这则神话中,不仅将造人的功绩单独归于女娲,而且还试图解释人类为什么会有社会地位差别的问题。这明显带着后世之人对原初神话改造的印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神话的生成过程与演变轨迹。

    在《风俗通》中,还载有另一则与“女娲造人”关系密切的神话文本,具体原文如下:

    “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使此媒矣”。                   ——应劭《风俗通》

    这是关于女娲作为“神媒”制定人间“婚姻制度”的记录,与部分地区民俗中将女娲称为“送子娘娘”的说法相互印证。

    此外,在《世本》中出现的“女娲作生簧”一句,也很值得重视。毕竟这据说是由先秦时期史官编撰的,而且和女娲创造衍生的功能也颇有相合之处。

    而其他文献资料中所载的女娲造人神话,则多是上述几个文本的延展、解读或变异,不做过多赘述,诸如《太平御览》、《独异志》中相关记载等。


    2.女娲造人的文化内蕴

    (1)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在世界各民族的原始社会时期都很普遍,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汉民族文化圈内,普遍学者把生殖崇拜的典型认定为女娲造人,而比较广泛的证据链大都是关于“娲”字的文字学考证和女娲“蛇身”含义的解读。

    在东汉时期,许慎在其著作《说文解字》中,将“娲”字解释为:“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有学者据此,就根据以“呙”得声的字,如锅、窝、蜗、涡等文字的解释(多与圆形或容器有关),推断“娲”可能是女性生殖器的隐喻,进而得出生殖崇拜的观点。实际上,关于女性生殖崇拜,在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的母系氏族社会中,是很可能出现的,典型如世界各地早期文明中出现的“丰乳肥臀”形象。

    而关于女娲“蛇身”含义的解释,则普遍根据世界神话背景中“蛇身”的含义推衍而来。在世界各地的神话中,把蛇作为生殖神或创始神的现象是很普遍的,而把蛇与女性联系在一起的例子就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在一些国外的“性崇拜”专著中,还有不少专门论述蛇作为性器或性激情的象征意义。

    此外,还有一些论说是从女娲女性神的身份展开的,这种论说在很大程度上结合了基于科学视角考证下的某些历史事实,即原始社会早期的母系氏族社会。这一时期,氏族社会所仰仗的根基是母系血缘关系,即按母系来计算世系和继承财产,是个“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群婚时代。那么,氏族世系中的始祖自然而然便是一位女性,据此衍生出女性始祖神的神话,自然是合情合理的。而这种论说,在某种程度上依旧算是一种生殖崇拜,即女性生殖崇拜。

    如此来看,对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的“女娲之肠,化神十人”也就更容易解释了。普遍认为,在原始社会早期,人们由于对女性产子知识掌握得不清,可能误认为与“肠”有关,故曰“女娲之肠”。对应到今天的说法,应该是“女娲之腹”,实际讲述的很可能就是女娲生下十个孩子的故事。而至于为何称这十人为神人,则很可能是这十人分散四方后繁衍的部族后代对其祖先的美化与歌颂。

    综上所述,女娲造人其实就是一场关于生育和繁衍的歌颂与记述,是后人对远古先祖繁衍人类之功的一种追慕和悼念。


    (2)土地崇拜

    在比较流行的女娲造人神话解读中,有一种从造人材料“黄土”出发的解释方法,最终推论导向的结果是“土地崇拜”。

    从世界各地广泛流传的造人神话来看,造人所使用的材料是很丰富的。单是在我国少数民族范围内,就有不少例子:如瑶族《密洛陀》中的“蜜蜂造人”;彝族《梅葛·人类起源》中的“雪造人”;布朗族《帕雅英与十二瓦席》中的“削木成人”等。不过,使用泥土作为材料的造人神话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着的。比如,在基督教文化中,上帝耶和华用尘土造出了亚当,又取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在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用水和泥土塑造了人类,智慧女神雅典娜则赋予这些创造物以灵性;而在我国汉民族文化中,自然就是著名的女娲大神“抟黄土造人”的神话了。

    其实,不论是对古人还是今人,土地都是坚实可靠的,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家园,是世间万物的孕育繁衍之所。它不仅为人类直接提供了生存所需的大多数物质原料,还间接参与了人类的物质生产创造活动,如粮食种植、畜牧养殖、建造房屋、烧制陶器、湮填洪水等等。基于土地的这些实用作用,人们对土地的崇拜与敬畏之情自然难以遏制,逐步发展成土地崇拜、土地祭祀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对古人来说,尤其普遍,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农业文明大国。

    而在神话体系当中,对于物的崇拜又往往体现为对这个物质神灵的崇拜。因此,将女娲解释为“大地之母”,进而将“女娲造人”、“女娲七十化”解释为大地孕育万物生灵,就很合乎情理了。这一点和我国文化历史上将女娲称为“地皇”,及将其与后土二神并举为“娲皇后土圣母”相吻合。甚至在一些后人的观点里,女娲就是后土,后土就是女娲,实乃一人之二称。

    综上所述,女娲造人很可能就是发端于远古先民对大地的崇拜与祭祀,至于其为女性神形象的原因,则很可能与母系氏族社会及女性的生殖能力有关。


    (3)制陶活动

    从造型艺术方面看,女娲造人的过程最直接的反映就是人类制作陶人的过程。所以,女娲造人神话很可能就只是表现人类早期的制陶活动。而至于为何是女性神,则很可能是因为这则神话诞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众所周知,人类的制陶活动由来已久,在我国更甚。2012年,我国江西仙人洞文化的考古研究证明,早在约公元前20000年至公元前19000年间,我国就出现了陶制容器。而在考古学上,大约四、五万年前,也就是旧石器时代晚期,我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到距今约一万年左右时,即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社会向前迈进了一步;到距今约六七千年时,母系氏族社会就达到了繁荣时期。由此看来,制陶活动贯穿了整个母系氏族社会大半的时间。所以,在很大程度上,陶器的发明者很可能就是一位女性,或者早期人类制陶活动的主体就是女性。关于后一观点的有力证据是,在现代一些相对封闭不受现代文明影响的非洲原始部落中,就确实存有类似制陶活动,这种活动带有一定的神圣性,仅限于部落中有一定权威的个别女性担任。

    实际上,关于人类制陶活动的历史,还要更为久远。在世界范围内,已知最早的陶器是格拉维特文化小雕像,被称为“最早的维纳斯女神”,可追溯至公元前29000年至公元前25000年,典型的形体体征是一个“丰乳肥臀”的裸露女性。这除了表明人类早期社会的女性生殖崇拜外,还证明了人类的人物造型艺术是十分悠久的。

    综上所述,女娲造人很可能就是早期人类社会制陶活动的具体表现,尤其可能是对早期人类制作人形雕塑活动的夸张解释和描摹。


    (4)婚配制度

    在一些零星文献记载中,还记录了女娲作为“神媒”制定婚姻制度的功绩,以及“作生簧”一类的事迹。普遍研究者认为这主要应该是“女娲造人”、“七十化”等神话的延伸和拓展,是为了丰富女娲“大地之母”孕育演化万物的形象而出现的。

    当然,婚姻制度的制定与孕育繁衍后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也可能是女娲设置婚姻制度在先,女娲造人神话在后,后者不过是对前者功绩的肯定与褒扬。


    3.笔者说

    其实,不论潜藏在女娲造人神话背后的真实意蕴如何,女娲形象都可以视为我们中华民族远古始祖之一的象征。正是这些勤劳、勇敢、智慧的远古先民们,为我们繁荣的今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文化基础。也正是他们,孕育和繁衍了我们。他们永远值得铭记于心。

    ——全文完——

                                                                                             (注:本文首发于头条号:揽薇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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