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为什么用冯唐的诗句来做题目,作为一个24K单身狗,更别问我这个你指的是谁,之所以用这句诗为题,就是因为喜欢这几个字,特别的诗意,低调奢华有内涵。厌倦了每次写个随笔都要绞尽脑汁的选几个字来当题目,有时候人活着就是应该随性吧,何必把自己伪装的那么累。借用茅十八说的一句话:探索宇宙的真谛已经让我很累了,我没有时间说谎。
早上跟同事约好下班去打球,下班后工作服都没换,回公寓拿了套球服就匆匆忙忙坐上了同事的“飞机”直奔公园。七月份的尾巴学生还没开学,悄悄地脱下工作服,上班两年有余的我混迹其中毫无违和感。喜欢跟学生一起打球,因为从他们的眼里我还能看到对胜利的渴望,喜欢这种双方毫无保留的较量。记得刚上班的时候,在单位里打球,我的任务就是为领导和老员工挡拆和传球,我真想说一句MMP。现在我已脱下菜鸟的帽子,可在单位打球时刚毕业的学生一如两年前的我,能轻松上篮的球都要传给站在三分线外的我来让我投篮。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单位的羽毛球比赛,刚毕业有六块腹肌的大学生竟然打不过四十多岁大腹便便跑几步就气喘吁吁,天天酒池肉林的领导。渐渐地我看透了这种大家心照不宣的菜鸟规则,除了鄙视下刚入职时的自己却也无可奈何。
打完球洗了个热水澡,回想着今天本该上篮的几个球却选择了回传队友,竟然会被防守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不要命式防守所吓倒,几年前的我遇到这样的防守肯定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早已甩开肘子,硬碰硬的去上篮了。越长大顾虑越多,现在的自己与那个飞身救球即使冒着羽绒服被刮破的危险的我,不知不觉的已渐行渐远。想想运动的危险性,还是看电视剧比较安全,总不至于边看剧边吃薯片被撑死吧。
最近想看的国产剧好多,可就算弱水三千,也要一瓢一瓢的舀出来,最后在《我的前半生》和《春风十里不如你》之间抉择,实在拿不定主意先看哪部剧。在微信群里不咸不淡的聊着天,不痛不痒的诉说着我的选择困难症。小Z发来一张我们大学时在汀香园食堂吃饭时的照片,就这样无声了左右了我的选择,于是选择把《我的前半生》先打入冷宫。看了几集后,渐渐地被剧情吸引,还有周冬雨。与其说喜欢这部剧,不如说喜欢剧里的青春,喜欢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喜欢那种用无畏来对抗无味生活的那些时光。我怀念同学间因为打游戏操作失误而面红耳赤的吵架,怀念打篮球时因为一个犯规而双方争论的喋喋不休,怀念车站代售点排队买车票时趁着别人一愣神悄悄地插队。我怀念这些曾经的不文明,我们用时光向文明致敬,却用这些不文明充实了时光。
一天之计在于晨,想想早上给自己定的目标,几乎没完成什么,感觉有些对不起为了制定计划而浪费了的几分钟睡眠。回到这个题目,原谅我偷用前人的诗,如果非要说这个你指的是谁,可能是几年后变得更好的我吧,每天进步一点点,相信自己终会成为让十里春风都自惭形秽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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