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ing098】蛙
————不出“锅门”,就是一块肉,该刮就刮,该流就流;一出“锅门”,那就是个人,哪怕是缺胳膊少腿也是个人,是人就受国家法律保护。
颜师兄曾经提出了一个问题让我们思考,A和B两种社会制度的差别在哪里。我第一反应是,在A的制度下,无论宣传是怎么样的,公民的一切归根究底还是国有的;而在B的制度下公民是可以做自己的财产的主人,即使是国王也无权自由进入自己的茅草屋。国有是什么意思呢?意味着你的房屋地产的真正主人是国家而不是你,你只是拥有使用权,国家可以随时随地以任何一种理由从你那里取回来。你可以反抗,但是政策就是“破坏XXX就是反革命”;你也可以以死相逼,但是答复就是“毒药不夺瓶!想上吊给根绳”。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那么那些离我们实际上并不遥远的历史上的看似荒谬的事情都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
“王金山家的左邻右舍都听着!根据公社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特殊规定,王金山藏匿非法怀孕女儿,顽抗政府,辱骂工作人员,现决定先推倒他家四邻的房屋,你们的所有损失,概由王金山家承担。如果你们不想房屋被毁,就请立即劝说王金山,让他把女儿交出来。 ”
这可不就是商鞅提倡的连坐之法么?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仅仅从这条法律,就可以理解到当权者的倾向,每个公民实在是都是当局的盖世太保,而且当局不需要拿出一毛钱来支付这些隐形警察们的薪资。
“我知道这没有道理,但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姑姑也是知道这是没有道理的呀。然而她还是这么做了。我对汉娜·阿伦特谈到的平庸的罪恶印象很深,一个人可以是好丈夫好父亲或者好妻子好母亲,当时当她变成机器上的机械地执行高层的命令时的一环时,对他/她自己而言或许只是公事公办,只不过是以和快递员送了一份报纸一样的平常心在屠杀名单上签字的公事公办;即使对受害者而言,她却是冷酷的恶魔。这样子忠于职守的人到底是否是恶魔或者杀人机器呢?我们认为并非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杀人,只要你被裁决为正当的行为,就像士兵杀死战场上的一名和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敌人一样;可是问题在于,这个正确到底是有谁来裁决呢?对于极端之恶,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判定它的罪恶,但是对平庸之恶却很难裁定了。
我对信仰坚定的人往往有些特殊的情感。对道德信仰坚定的人十分敬仰,对政治信仰坚定的人往往戒备颇深;而宗教信仰相较之下比较特殊,有时道德的成分多,有时政治的成分多。不可一概而论。道德关注人,政治关注利益。符合个人道德准则的可能违背特殊情况下的规定甚至于国家政策;而政治方向正确的可能有悖天理人伦。
姑姑是红色木头,所以永远冲锋陷阵在前头,把个人死生早已抛之脑后;蝌蚪是军人,所以亲手把自己的妻子送上了不归的手术台。
我有时会问同学这样子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名国家元首。现在你要在某村庄修一个规模巨大的设施,这个设施建成之后可以造福全国1000万人口,在100年的时间里都能极大地提高他们的福祉。但是问题在于这个村庄的1000名原住民死活不肯搬走,你用尽了各种方法,无论是利诱还是威逼,都不奏效。你知道你只有最后一个方法了。秘密地派出军队,让这个村庄一夜之间消失。因为你是领袖,所以你可以做得天衣无缝,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情,知道的不会去发声或者已经不能够发声了。建成这座设施,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收益,会极大地提高你的声望和威信;但是不这么做的话,你会遭遇极大的政治风险。我的问题就是,在没有任何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你到底会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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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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