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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杀死一次刘鑫,就离真正的正义又远一步

每杀死一次刘鑫,就离真正的正义又远一步

作者: 秦捉月 | 来源:发表于2017-11-16 23:54 被阅读29次

    我爱的美剧《黑镜》第三季第六集的剧情是,在22世纪的英国,每天推特上被打上#去死#标签最多的人,会被凶手操纵人造蜂处死。警察束手无策,民众却人人叫好,翘首以盼下一个被害者的出现。

    很不可思议是么?但放任网络暴力发展下去,这种情况必然出现。民众从稳定到失控,也只在一念之间。

    今天,我们对刘鑫口诛笔伐,人肉搜索,明天就敢发动全民公决,催生操纵人造蜂的杀手,后天,就能捏造情绪,挑动民众情绪,逼死一个自己讨厌的人,可能只是因为他没随手关门,或是睡觉打呼噜太响。

    抱歉,刘鑫的做法让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在自媒体大V的引领下,网络暴力引发的群体无意识暴乱,却让我心底发冷。

    大家都意图接过本该由法律掌握的刀,去惩处法律暂时无法触达的人,每个人都红着脸,青筋暴起,想向刘鑫身上捅几刀。

    这场运动,一些大V在其中功不可没。

    咪蒙老师深夜发文《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文章情绪饱满,极富感染力,让人看完后,恨不得痛骂刘鑫,再用刀剁她十几刀。

    下面,还真有人在说:“如果是我,我会杀了她。”

    点赞过万。

    然后,咪蒙老师给予大家一个情绪宣泄的出口,那就是联合签名对凶手执行死刑。

    就我个人而言,促使我产生签名的欲望,不是出于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的盼望,而是出于对刘鑫冷漠行为的愤慨。

    我对咪蒙老师在使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中做出的努力表示尊重,却对她挑动情绪,为网络暴力加码的行为完全反对。

    她的立场没有错,刘鑫的做法也确实应该指责,只是,这种为达到一些目的,煽动粉丝情绪,领导网络暴力的做法,对社会带来的正面效益,能抵消负面效益么?惩处一个冷漠者带来的收益,大于暴力失控前进一步带来的弊端么?

    今天咪蒙保持了理智,没有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到江歌是否该死上,那明天呢?谁能保证,自己在情绪或是欲望的驱使下,还能保持理智?

    心怀利器,杀心自起。

    我以极大的恶意无端猜测,如果她没有将粉丝的情绪引导在凶手死刑签名上,而是发起投票,公决江歌是不是该死,事件会如何发展?会不会真的有人被煽动产生愤恨,然后按照网上公布的信息杀过去,也捅了刘鑫十几刀,然后呢?我们拍手叫好,庆祝私刑终于执行,反正我手上没沾血。

    如果,我是说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谁手上是干净的呢?

    社会无论何时都呈金字塔状,无论你处在哪个位置,都不得不承认,处于金字塔上层的人,占有资源就是比底层的丰富。处于下层的人,各方面都要更弱一些,独立思考、分辨能力就更别提了。

    今天是注意力经济的时代,一切情绪都调动的太过方便,处于上层的人,掌握渠道、技巧、经验,煽动底层的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太过方便。如果底层的人一直选择跟从,只会在有心人的引导下,形成摧毁一切的浪潮。

    而对于底层的人,却很难分辨出,引导他们的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上个世纪著名的“奶头乐”理论阐述道:

    “公众们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失去自主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最终他们会期望媒体为他们进行思考,并作出判断。”

    《乌合之众》中也提到:

    “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一种集体心理。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从而他们的个性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据了上风。”

    民众不假思索就可以被操纵的结果,只能指向公器私用。

    豆瓣读书转载了看理想公众号的文章——《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 | 江歌刘鑫案》,文章中存在一些硬伤,但确实是想在暴乱中呼吁大家理性思考,却被淹没在一片骂声中。

    评论区有人说,愿你的小孩遇到比这更寒心的事,有人在评论的第一句就说,小编是个圣母婊,还有人说“刘鑫那么贱,你还要帮她,你什么人,妈的,去死吧,有没有人情味,社会的败类,世界上的人渣”。双引号内为原话。

    这大概就是思想罪吧,因为想要理性思考,就成了人渣。

    这种罪,我只在黑暗时代的过去,和反乌托邦的未来看到过。

    很多人都说,这是我用过的最温和的网络暴力,那么下一次使用网络暴力时,你或许,或许也会安慰自己,这次这个人真的很可恶,我用网络暴力是为了制裁他,这也是我用过的最温和的网络暴力。

    也有许多人说,当在你的孩子身上发生这样的事,你不愤怒么?你是人么?那我也想问,当网络暴力发生在你身上时,你还笑得出来么?

    青岛两大妈曾伪造短视频,造谣一家店肉松蛋糕中的肉松都是由棉花做的,导致蛋糕店不但卖不出东西,还被激愤的市民团团围住,老板持续发声,却被淹没在一片声讨中,老板只好无奈地说:“感觉跟天灾一样。”

    最后我想说,我无意站在道德高低蔑视任何人,也没有反对在凶手判决书上签字,更不是在替刘鑫辩护,只是恳求你想一想,我们有权指责,但真的有权制裁么?

    当面对法律的空白时,我们应该努力推进法律的完善,还是拿起武器,执行私刑呢?

    一个事事讲法的国度,最终会产生德。而一个事事讲德的社会,最终会沦丧崩塌。

    我讲完了,可以开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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