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的印象中,上世纪九十年代是疯狂的生活热情开始逐渐褪去的年代。我出生在1999年农历七月,鬼节过后第二天。我生在川东北的一个小镇,长大在东北大连市区。九十年代,那里的工业区还耸立着向天空喷着工业废气的巨大的烟囱。海边的码头上,四海的男人聚集在一起,嘴里喊着号子,心里念着家乡。这些男人春节回家,抽着家乡没有的香烟,说着在北方学到的俚语,对于落后的西南农村,他们就是外面世界的路标。改革开放已经过了些年头,下海的人越来越多,机会也越来越少。起初火一样蓬勃的热情在人们心中逐渐熄灭。他们不懂政治,只是隐隐感觉时代又快要变了。这些外地的年轻人,在发达的沿海城市用汗水换着琐屑的零钱,同时也不知自己的去向。
我的父母就是那一代的年轻人。
他们是老乡,在大连打工的时候相识,接着谈了恋爱,结了婚。1999年,母亲怀了我,在小镇上开了一个小商店。父亲也没有外出,只在县城找些装修工程做。所有人都在等待一个新生命的降临。
终于到了秋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
1999年的冬天大概是这十几年来最有气氛的一次春节,因为21世纪要来了。有人在网上开玩笑说,九十年代出生的人都了不起,因为他们经历了一个百年,一个千年。1999年的冬天,举国欢庆新千年,而我学会了含糊不清地叫爸爸妈妈。
生下我之后第二年,父母又启程去了大连。我在家里待到三岁,因为经常无人照管,也被舅舅接到了大连。从我记事起,就一直以为大连才是我的家乡。这个想法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后来的经历。后来我也终于明白了,所有人都在漂泊。
父母一天天变老,我也在一天天长大。我和城里的孩子没有区别,穿的好,吃的好,讲文明,懂礼貌。我的成绩不错,梦想是成为排球运动员。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排球队二十多个人,教练不会每个都认识,就在他们训练的时候偷偷混进去一起训练,但教练也没有赶我走。后来他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加入排球队。那感觉跟中彩票差不多。在我跟随校队打了第一场比赛,并且得了大连市亚军之后,我就已经把自己的未来畅想好了。人生充满希望,我会考上体校,打入国家队,振兴中国男排。我会用我的名字,让脚下这片北方的土地响誉世界。
七月份,我跟随父母回到家乡,从此再没有回过大连。他们离婚了。
那是2009年了,我九岁。我回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同年,我的父亲结了婚,一个同样离过婚的女人,和她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姐姐。次年,我的母亲远嫁大连,继母为父亲添了一个小儿子。2011年,母亲在北方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给我生了一个弟弟。
那一年,中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好像一瞬间长大了很多,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二
回到四川的时候,我正在念四年级。
我在镇子上念了半年,被母亲叫去了外公家,在另一个陌生的小镇念完了五年级。
六年级的时候,我又被父亲叫回了那个镇子。
父亲那时候去了外地,因为家里的人多了起来,花销越来越大,在家乡工作的收入无法维持。爷爷奶奶和我小时候一样,没有时间照管我,继母也不愿把精力和心思放在我身上,我于是有了从未得到过的自由。
2011年,我11岁,在家乡念六年级。我认识了一群有趣的人,他们让家乡真正成为我的家乡,一个我舍不得离开的地方。我和他们喝了第一口酒,抽了第一口烟,逃了第一次课,打了第一次群架。
我的成绩依然很好。第一次因为打架进办公室的时候,老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王子喜欢自由,但当国王没有自由,于是他逃离了他的生活,成了一名流浪汉。几十年后,他感到累了,可又无路可去。他回到自己的国家,国家却又是别人的了。他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流浪汉。这时候他才感到无比的悔恨。
我心中明了,自己正在和北方的城里朋友们背道而驰。我做着这个年龄不该做的事情,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人,一个没有素质,没有未来的农村人。
但我不后悔。
爷爷告诉我,人各有命,天命难违。我的父母命中缘分不长,我也命中注定堕落一回。我不是王子,也不是流浪汉。他们都是主角。我却是成了自己的配角。那时候我才明白我究竟为了什么要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自由。有自由,就会有孤独。我有了自由,我也很孤独。
三
我升初一的时候,父亲眼中的狐朋狗友们都辍学了。他们南下或北上,早早的接触社会,他们知道自己的归宿。我很羡慕他们,因为我不知道。
我在学校里算是一霸。到处惹是生非,一周只去学校上一两天课,老师也对我没办法。一个学期过后,老师死活不肯收我了。我的外公和正副校长都是熟人,外公找到他们,他们答应让我继续念书。后来同年级的七个老师一起向校长表达了他们很明确的意思,宁愿不上课,也不会要我。
父亲在我面前流了眼泪。我木然地看着他,心里波涛汹涌,嘴上不说一句话。他又四处奔波打听关系,终于让我得以继续留在学校。
我留了一级。
我在新班级待了三个星期,也整整看了三个星期的书。你能想到那个时候书籍对一个心智混乱的孩子所能起的作用。我看余华,王小波,看韩寒,也看郭敬明,看冯唐,也看王朔。看完这些书以后,我知道自己应该改变了。
开学后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上午,我坐在教室的卫生角看书。一个同学打闹碰到了我,我打了他一巴掌,他还了手。我觉得面子上很过不去,抄起铁铲抡向他脑袋。
幸运的是那个同学没出大事。不幸的是,在我刚开始准备改变的时候,就被学校开除了。
四月份,我坐上火车去了宁夏。父亲断了我所有的通讯。那几个月里,我没有手机,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我不停地看书。那个春天,我动了提笔写故事的念头。我回归浮躁的生活以后,再回想彼时,也许那是属于我的黄金时代。
四
我到了第三个陌生的小镇。
那个地方对于当时的我而言,既是好去处,也是坏去处。那里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微小成功,也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斑斑劣迹,我可以在那里让一切从零开始。不好的是,从零开始也意味着彼时的我在那里一无所有。没有朋友,没有熟人,没有过去,也不知道未来。
我是来洗刷所有的过往,重新塑造自己的。我心里这样想。
开学那天下着雨。天色灰蒙蒙的,雨点很大,啪啦啪啦地打在大地上。这里的生命经历了千秋万代的繁衍,经历了无数的风吹雨打。大自然让我得以看到这个繁华而朴素的世界,让我得以体验生命的情感,让我得以在那一刻站在雨中庆幸。我们是多渺小啊。跌倒了再站起来,这些动作和勇气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丝毫影响。我在磅礴大雨下淋得全身湿透,我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接着朝教学楼飞奔而去。
那是2013年盛夏,我13岁。我写下座右铭:不要辜负自己。
五
我老家屋后的山上有一颗很高很大的歪脖树。
很长一段时间里,那里成了我的天地。我吃过晚饭,黄昏正盛,沿着公路慢慢往山上走,山顶的花草轻轻摇曳,我爬上树,除了耳边的风声,万籁俱寂。我喜欢那里,就像《怦然心动》里的朱莉喜欢那颗梧桐树一样。那里能看见整个小镇的屋顶和街道,更远一点,公路在群山间环绕,像匍匐在大地上的黑色彩虹。彩虹尽头,是我和朋友们都没见过的地方。
我经常盘算自己的哪些阶段算是童年或少年,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自从回到四川,我就再也没见过海了。那么有海的北方就是童年,而彼时我脚下的泥土就是少年。都说童年就是人生的故乡,可我的故乡,不是我的故乡。我的很多朋友都是这样。我们这样的人,究竟算是哪里的异乡人?也许我们在哪里都是异乡人。
《怦然心动》里,朱莉从高大的梧桐树上看到了世界之大,看到了“部分之和大于整体”或是“部分之和小于整体”。我11岁那年,是顶喜欢坐在歪脖树上看星星的。三年后,我迷上了骑摩托车去旅行。这个庞大的世界除却人类社会之后,依旧让人揣测不透,仰之弥高,愈能使我更加虔诚对天地的信仰。我们的根在大地上,不在南方,不在北方,不在哪个国家或者城市。天空是所有生命的向往之地,“每颗星星都是一座坟冢,活着的信仰,死后的灵魂,都住在上面”。
辽阔的大地,辽远的天空。
少年的我,坐在很高很高的歪脖树上远远眺望,那里阳光明媚,绿树成荫。远方有山河。更远的地方,海浪翻滚。她的模样挂在树叶上,一抬头就能看见。童话里的小镇住着王子和公主。老人在台阶上端着烟斗。孩子们欢笑嬉戏。这个世界的部分之和,是大于整体的。
尽管尘世万物,万年一瞬。
六
话说在被家乡小镇的学校开除之前,我已经修炼但了人见人恨的境界。一开始我以为我对那里是没有感情的,因为我走之后,很多人都异常开心。但我在第三个小镇待了一年后,发现我想念那个让我成为众矢之的的地方。那里有我的所谓“狐朋狗友”,有我在自我中挣扎的回忆,有我的歪脖树,我的大地和天空,我想念这些。所以我经常会回去看看。
校长见到我,给我外公问声好。老师见到我装作没看见。打过我也被我打过的教导主任见到我,立马鼻孔朝天。得师如此毁一生啊。
初二的时候,也就是2013年的冬天,家乡下了一场雪。
我穿着棉袄,在公路上跑步。我跑到歪脖树下,看到了多年未见的雪景。雪轻而缓地飘下,也白了一整片山脉。公路这时愈发的黑了,在山间蜿蜿蜒蜒,扭向远方。我一口气喝掉一整瓶矿泉水,然后给当时的老师打去电话,说我不读了。
这个举动不是一时兴起。尚未放假时,我就给坐在我周围的同学说了我的想法。不料到了晚上,全班人都知道了。坐在我身后的女孩发动她全寝室的兵力来劝我,后无果,于是止不住地哭了起来。她的眼泪让受惯同学冷暴力的我感动的一塌糊涂。在我南下之前,她又为我哭过两次。这三次哭泣,支撑着后来的我在日复一日麻木而机械的工作中不至于沦落。
那天夜里星星很亮,她哭着说:“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你说我们是不是一样的人?”
她哭着不说话。
“这里能看到的天空,只有这么大。”我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不甘心,我要去更大的地方看一看。”
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我忽然想起了歪脖树。我回过神来看着她,她哭着不说话。
后来她欣然接受最好的朋友要离开的事实,要求放假之前一起去合影留念。我有些不好意思,说:“我又没死,又不是不回来,我讨厌照相,不去。”
“为什么?”
“你太丑了。”我说。
她瞪了我一眼。
放假那天,我抱着一摞书离开教室,她和另外几个同学跟在后面。下完教学楼的楼梯,我说:“我走啦。”
“……再见。”
“再什么再见,我不回来了。不要太想我啊。”我嬉皮笑脸地回答。
“那就常跟我们联系。”她说。
“好,拜拜。”我说。
她没有说话,转身就走了。
下雪那天,我给老师打去电话。他有些吃惊,旋即又劝我不要太冲动。我给他讲了我的想法。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把学籍给你留着,想回来,随时都可以。”
受惯了老师冷暴力的我,听到这话差点没哭出来。
“谢谢老师。”我说,“我会回去看您的,再见。”
他说:“好自为之。”
挂掉电话,我又想起我的后桌,久久不能释怀。我知道现在又有一个地方值得我去想念了。
雪停了。
七
2014年二月,我的爷爷在家中去世。我很后悔在叛逆的最严重那两年对他的不敬,爷爷的棺材在家里放了八天,我守了八天。爷爷去世那晚,我半夜给北方的母亲打去电话,我没哭,她哭了。后来她告诉我,当年全家人只有爷爷把她当自家亲人一样对待,她人虽然走了,但受过的好会一直记得。
从爷爷去世,到给他下葬,到办完葬礼,我都很少说话,也没有流过一滴泪。丧事过后,伯父家要外出了,父亲匆忙赶回来,也要再匆忙出门。父亲走的那天晚上,坐在床沿上对我讲了许多话。他是个寡言的人,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对我讲过那么多。他说:“凡事记得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男人要担当,要吃苦,也要尊严。”
“要对这个社会心存敬畏。”
我看着他越来越暗黄的脸和深刻的皱纹,才忽然想起他已经快四十了。
父亲是半夜走的,他走后,我点燃了很久没抽的烟,想平息一下这些天下来积压的心情。最后还是没忍住,一个人哭了很久。第二天醒来,烧了半截的烟掉在地上,我的眼睛也肿了。
三月,我出发了。南下广东。
八
南下的时候,我包里装着二十几篇短篇书稿,但工作以后,完全没有时间去经营它们。后来它们被快要绝望的我撕掉,扔在了中山的一条臭水沟里。
我以为大城市的机会会多一些,但我发现大城市的人要更多一些。
我日复一日的在一家小厂里麻木的工作,我的两个女同事是广西农村的两姐妹,一个21岁,一个16岁,不知道马尔克斯,不知道罗大佑,甚至不知道鲁迅。她们做手工,我负责做包装,扛箱子。上班的时候我基本不开口说话,也很心不在焉。厂里还有一个湖南大叔,四十多岁,整日阴沉着脸。我曾一度以为我的未来会像他一样,浑浑噩噩,庸庸碌碌。我害怕那样。
机械的工作会使人心僵化,是真的。
我和后桌的女同学经常打电话,她哭诉学校生活的无聊,表示极其羡慕我。我表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每天都快活的要死,羡慕我也不带你来。
有一天晚上,我刚下班。她打来电话,说跟家里吵架了。她觉得很委屈,在电话里抽泣,我说了很久她才平复下来。她轻声问我:“我们隔了多远?”
“一千八百六十公里。”
“还会回来么?”
我看了看窗外的璀璨灯火,耳边响起还没下班的厂里发出的机器声。天上没有星星,人也没有未来。
“我不知道。”我说。
这样活下去,我也许会变成当年那个故事里的流浪汉吧。
九
厂里那对姐妹走了。姐姐家乡的孩子得了急病,她匆匆赶回去后就再没回来。妹妹平日里和一些小流氓混迹,终于也着了道,被人下药,骗到了湛江。一个月后,她浓妆艳抹的回来,向老板讨工资。照规矩,她不辞而别,工资是没有的。老板娘想到她还只有16岁,下班以后给了我四百块钱,让我给她,算作路费,叫她回广西老家。我把钱给她的时候,她很轻蔑地看了我一眼,继而又问我:“只有这么一点?”
“嗯。”
“我可以问老板娘的。”她说。
“你可以去问。”我说。
我点了一根烟,说:“她让你回家。”
她的表情突然扭曲,发疯一般地骂我。
“你什么人?我做了那么久怎么会只有这么一点钱!王八蛋,你知不知道我以后会怎样?我回不去了!你拿了我的钱,快拿出来!你害我,信不信我要你死!”
下班的人陆续回来了。这栋小楼里住着中国各地的来此打工的农村人,这里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也没有冷漠的城市文化。空气里终日弥漫的,是苦涩艰难的生存的气息。楼道里的脚步声多了起来,我站在她面前,感觉到背后的走廊里匍匐过一具具沉重的躯壳。我静静地看着她因为愤怒和无助而颤抖的身体。
如果继续下去,我也会这样吧。
我转身把门关上,冷声说:“你想继续,我就当叫了一次小姐。这些事,反正你很熟的。”我把衣服摔在床上,捡起她扔在地上的钱,说:“你觉得这样怎么样?”
她眼神空洞地望着我,不说话,身体仍是不住地颤抖。
我和她默然相对,门外响着住户经过的沉重的脚步声。
我叹了口气,穿上衣服,把钱放在她的行李箱上。
“回去吧。”
那一晚我始终睡不着。
第二天晚上,她已经走了。我给家乡的女同学打电话,她说她成绩太差,不想念书了。我第一次跟她发火,我在电话里吼,她有些被吓到。末了,我说:“不要出来,外面……很……不好的。”
又过了一段日子,一个朋友在我上班的时候打来电话,说我们的朋友死了。溺死。
我请了一天假,躲在网吧里,心不在焉地一直刷新网页。那个朋友又打来电话,问我会不会回去。
“我不知道。”我说。
南方的夏天很热。我沿着街道一直向前走,走到汗水把全身都打湿。高挂的太阳,匆忙的行人,音箱里的广告声。我想起家乡的歪脖树,想起我曾高高俯视的美丽世界。那是不是真实的?还有我,我在哪里,我又是不是真实的。难道我就要这样活下去吗?我想起女同学劝我留下的情景,我说:“我不甘心。”是的,我依然不甘心。
2014年八月,我回到四川。临走前一天,我在空间发了一条说说:
这个世界会好吗。
十
那是个美好的夏天。我骑着摩托车去了很多地方。那些陌生的风景,陌生的人,我飞驰在路上时吹过的陌生的风。尘土飞扬,我在烈日下独自前行。
九月,我回到学校,我又站在了他们面前。
女同学很高兴,我也很高兴。我有了重来的机会。我买了很多张信纸,写了很多东西。时隔许久,能够把握在手中的梦想让我拾起了自信。
学校的跑道有286米,我走上一圈,需要四分钟。学校后面的山上有座信号塔,成了我常去的地方。我在那里看一会儿风景,抽几口烟,想一想事情。这个世界不太美好,我们在生活之下生活,可无论怎样,路总要走下去。那一年我围着跑道走了很多次,一个四分钟,第二个四分钟,第三个四分钟,第四个四分钟……人生如果能够重来,在每一个节点上,我们能承受几分钟?那是一个永恒,我们永远留下,永远承受。另一部分的自己呢,渐行渐远。
十一
“你看,这儿的云在往那儿飘,那儿的鸟在往这儿飞,你说我们应该去哪儿?”
“想去哪儿去哪儿呗。”我说,“这个世界很大的。”
“你有梦想吗?”
“有啊。”
“是什么?”
“我想去一个学校,做一场演讲。”
“我们学校?”
“我家乡的学校。”
“为什么?”
“有的人瞧不起我,我想让他们知道,我会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马上毕业了。”她说,“你以后最想去哪里?”
“你呢?”
“我想去内蒙,大草原。”
“我想去纳木错。”
“纳木错是哪儿?”
“在西藏。”
“去那里干嘛?不怕高反啊?”
“因为我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有多脏。”
“我们以后可以去一个学校。”
“谁知道以后怎么样。”山顶的风吹动野草,也吹动她的头发,我看着她说,“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你怕不怕。”
“不怕。”
“你会变的。”
“我不会。”
“你知道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吗?”
“为了什么?”
“为了让自己不只是活着,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好一点。”我说,“但这很难,因为我们的变化跟不上世界的变化。”
“喂。”她转过头,“你说二十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
“二十年以后……你可以回来找我。”
“回到这里,找此刻的我。”我望着天边游荡着的丰满的云朵,这样说。
十二
毕业了。
聚餐的时候,同学们相拥而泣。我和她坐在不同的位置,彼此看了一眼。我喝掉杯里的酒,转头对一桌的同学说,二十年以后再见。
“你又要走了?”
“你们不是也要走吗。”
“我们会回来。”
“是哦。”我说,“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回来。”
“为什么?”
“因为梦想嘛。”我笑着说。
挨着我的同学说:“真羡慕你呀,知道自己的方向。”
我说:“有时候我也挺迷茫的。你知道人的选择对于自己来说总是很伤脑筋。”
“是这样。”他摇摇头,和我碰杯,喝掉里面的酒。
毕业那天,我骑车回了趟老家,下午又匆匆赶了回来。燥热的夏天,总有很多一晃而过的美好。街道上行人稀疏,路边的花草有气无力地耷拉着头,猫狗趴在树荫下睡觉,身上沾满灰尘。我骑的很快,往日来回近三个小时的车程,那天我只用了一个半小时。这个世界好像又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发动引擎,轰响油门,沿着柏油路不停的加速,再加速。
毕业后不久,我去了成都,在那里等待考试的结果。我经常去一座天桥,天桥下是成都的三环,车流不息。到了傍晚,三环边的公园里有人下象棋,我有时会去看。一个中年男人,穿西装,带公文包。每天下班的时候路过那里,都会和一位老人对弈。起初那位老人也是每天在那里等他,后来不知怎的消失了。再后来听人说,老人是得了治不好的病,女儿给接到成都来玩一段时间的。可他哪里都不去,只在附近的公园里待一待。他回了老家,估计是时日无多了。
大城市里,每天都有人生有人死,谁会挂念。我还是每天独自去天桥上站很久,脚下的人们来来往往,奔波不停。城市有城市的规则,生活有生活的规则,一切都得继续。但老人走后,我却再没有见过那个中年男人。
夏天的两个月里,我给女同学打了287个电话。之所以有这么精确的数字,极大一部分原因是无聊。“那个夏天,我像鬼魂一样四处飘荡”,而我已然没有了对生活的热情。这287个电话中,有285个是无人接听。还有两个,打过去后听到她说:“我现在很忙,有空再说。”我默然,说:“哦,好。”
成绩通知下来了,我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我给她打电话,无人接听。直到升学以后,我才知道她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那个不温不火的夏天,我像鬼魂一样四处飘荡。生活给我诸多选择,却都不是我要的。我才知道,强忍着不安去面对,也许才是逃避。
十三
2015年的八月,我在家乡,守着那栋二层小楼。
我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漱过后,骑车上山顶,在歪脖树下站一会儿。吃过早饭,在家里看书。下午很热,我喜欢泡一杯浓茶,或者放一杯冰过的矿泉水,在书桌上写点东西。
我写了一篇小说,叫《青春》,讲我两个朋友的故事。写的不算很好,但让我得到了一些慰藉。
千万年前,当地球上有了第一个生命的时候,这个世界就注定会被改变。四季轮替,日升月落,世界越来越繁华,有近在咫尺的永恒,也有远在天边的瞬间。人类的情感越来越丰富,情感刺激生命,生命刺激世界。所有的一切,既是独一无二,也是不断地轮回。
看看如今的世界,我们改变了多少。可无论改变了多少,我们终究没能改变自己。
那时候我听到了尧十三的一首歌,叫《龙港秘密》:
“神仙要到哪里去找,妖怪要到哪里找。
神仙要到哪里去找,妖怪要到哪里找。
她在他的梦里,他们不知道。”
十四
很快就2016年了。
我的母亲和继父回到四川过年,除夕夜我去了外公家。我想给女同学打个电话,但是没有。她在网上晒出新生活,看起来很开心。她的空间里有一句话:人是会变的,五个字讲完了所有故事。是吗?我想是的。
四年前的九月,她坐在我前面,我拍拍她肩膀说:“你好,交个朋友吧。”
继父是大连人,和他说话总能让我想起属于我的那个遥远的北方。除夕夜里,我和跟他同来的朋友一起去买鞭炮,走了一段不短不长的夜路。他给我讲了一些话,让我一定要念书,千万不能放弃。我很想问他是不是很想家,但我没问。要是有个人来问我是不是很想家,我又该怎样回答呢?想,或是不想,想哪里,或是不想哪里,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因为无论如何,生活总是要继续的。从我回四川到现在已经有七年了,七年也许不长,但对我而言却也足够发生一些事,改变一些人了。而这世上发生的事,谁都没有错,谁都说不清楚。
我和曾经一起闯祸的朋友们越来越远,我很想念他们。我们一部分的生命轨迹是重合的,多难得。
至于家乡山上的歪脖树,也已经被人砍掉了。我很庆幸自己还清楚地记得当年坐在上面看到过的美丽世界。它改变了我。
有时候我憎恶所有,有时我又想感谢所有。阳光普照万世,我曾走过的路途,我正迈出的脚步,我未来会到达的地方。
我不知道是生命成就了故事,还是故事成就了生命;但我现在知道的,世间的每一个平凡和每一个伟大,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们肆意生长,在天地间,充盈着人世的光辉。
万物殊途,而殊途必然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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