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眼中,李君清和亲家母张蕙兰搭伙过日子,是两家并一家,两好并一好的事情。毕竟这么一来,儿媳妇不用担心会有婆媳矛盾,女婿不用担心老婆作为独生女,会不会把心思都放在娘家,而不管婆家。
一开始,李君清也是这么认为的。要知道,他放弃心中原本觉得合适的再婚对象,在女儿和女婿的劝说下,选择和张蕙兰搭伙过日子。自然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还有女儿的生活,都能称心如意。可仅仅半年,他就意识到自己错了。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下去,李君清铁了心要散伙。
讲述人:李君清;整理:小乖;来源:作者身边的故事
我和我的原配妻子,虽说是相亲认识,但感情却很好。尤其是经历了我婚后创业的各种挫折,她一路陪伴之后,我们的感情就更好了。我原本以为,这辈子,有老婆和我白头到头,也是我的福气了。但很可惜,我的福气没有这么好。女儿子12岁的时候,老婆生了重病。
我停下手里头的生意,带着老婆到处看病。我不管花多少钱,吃多少苦头都愿意。但老婆还是在一年之后,离开了我和儿子。老婆去世之后,我还算年轻,家里的经济条件也还不错。即使我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儿,但还是有不少媒人上门给我介绍再婚对象。但我都没答应,我连见面都不曾同意。
一来是因为我听多了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的事情,我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被枕头风说服,然后对女儿不好。我可不想让女儿受委屈,所以就干脆不找,直接不出现这种可能性。二来我和我老婆的感情真的很好,不说以后,至少短时间里,我放不下。所以我就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把女儿拉扯大了。
我什么时候动了再婚的念头呢?应该是在女儿结婚之后。女儿的婆家,虽说距离不远,但结婚成家了,就要以自己的家庭为先。而且也要工作,有了孩子又要照顾孩子,对我这个老父亲,自然也多了一些有心无力。我不怪我女儿,人之常情。年龄上去了,以前不觉得空荡荡的家,眼下就觉得很空。
我觉得孤单,看着同龄人离异或者丧偶之后,都找了搭伙老伴。两个人互相陪伴,互相照顾,日子也重新开始有滋有味。我动摇了,和女儿商量之后,女儿也支持我找一个。说:“爸爸,你为了我已经错过十几年了,赶紧找一个吧,妈妈也不会怪你的。你身边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人,有人陪着你,我也能放心不少。”
我和王娟,就是在公园的“夕阳红”相亲角认识的。我们算是一见如故,彼此的感情都很好。相处下来,我更是觉得我们很合适互相陪伴,走完余生。不过出于谨慎,也是为了彼此考虑。即使是搭伙过日子,我和王娟也没准备立马就在一起,还是准备继续相处一年半载,等到彼此都认为确实没问题的时候,再搬到一起过日子。
我后来就很后悔,我若是当时就和王娟在一起了,后来就不会遇上这些糟心事。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我这边还在和王娟相处,或者说是恋爱,女儿那边就遇上了问题。我的亲家公车祸去世了,因为是过错方,所以人没了,也没有赔偿。张蕙兰这个人,前半辈子都是有福气的。结婚前,据说娘家爸妈对她不错,结婚后,老公又宠着她。也不知道是本性如此,还是被宠出来的,张蕙兰很自私,也很自以为是。
我若是在相亲中,遇上张蕙兰这样的人,是肯定不会有什么下文的。但女儿和女婿跑来找我了,女婿的意思是想要找一个人和自己的母亲互相陪伴,但又不放心不知根知底的人,于是认为我很合适。我当时都愣住了,缓了好一会儿才说自己已经有了中意的再婚对象。女婿不高兴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搭伙过日子,自己人肯定要比外人好。
我有点接受不了,就算是搭伙过日子,也要有感情因素吧?张蕙兰这个人,我打从心底就觉得排斥,又怎么能一起生活呢?但女儿也帮着女婿一起劝我,希望我再考虑一下。我不想因为我的事情,影响女儿的婚姻,于是在女儿的各种劝说之下,只能点头答应。我找了借口,和王娟提出了分手。
后来我从别人口中得知,王娟当时就被我气病了。张蕙兰在我答应之后没多久,就搬了过来。然后糟心的日子,就开始了。我也是无奈了,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不管是情感上,还是经济上,都要有付出。不需要完全对等,但也不能要求一个人单纯付出,另一个人单纯享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段关系,肯定不会长久。
很无奈,张蕙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搬来我家之后,自己住一个房间,然后一日三餐有要求,却让我动手做饭。如果我不乐意,她就叫外卖,然后问我要钱。我若是不给,她也不和我闹,就给儿媳妇,也就是我女儿打电话。就这样,她在我家,吃我的住我的,一毛钱都不愿意花。
如果只是这样,可能我为了女儿,也会选择隐忍。但可能是人都是会得寸进尺的,也可能是亲家母本性如此。我后来发现,她在这个家里,不出钱之外,还开始偷拿我原配妻子的首饰去卖掉。我无意间让她知道我的银行卡密码之后,她居然偷偷转账给自己的女儿。头几次,她拿了我的手机,删掉了短信记录,所以我不知道。
后来有一次,我正好进来一个电话,她来不及问我要手机,所以我在挂断电话之后,就看到了转账信息。得知是张蕙兰转账了我的钱,而且已经好几次了,我都震惊了。然后我还知道,她还拿了我老婆的首饰,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和她吵架,她说我斤斤计较。她的逻辑是,我的财产,以后都是我女儿的。
我女儿是她的儿媳妇,是她家的人,所以这钱等于是她的。她拿自己的钱,帮衬一把自己的女儿,有什么问题吗?只不过提前了一点而已。张蕙兰只差没有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斤斤计较,说我一个大男人,一点都不大气。我气笑了,我说:“吃我的用我的,还嫌我斤斤计较,当谁傻啊!咱俩散伙,你赶紧走人吧。”
张蕙兰不肯,女儿和女婿自然也不肯,亲戚朋友更是被张蕙兰的眼泪说服,认为是我的问题。我无奈了,既然她不要面子,那我也不想给她留了。我一五一十把我铁了心要散伙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这下可好,大家都沉默了。女儿和女婿也不好意思劝我了,毕竟偷拿首饰和偷偷转账这两件事情,真的让人无法接受,更何况还认为自己没错,是我斤斤计较。
我是真的后悔啊,我就不应该为了女儿,而去为难自己。你们说,我和张蕙兰散伙之后,还能去找王娟搭伙过日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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