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谁的青春不迷茫》,这本书应该大二就有人推荐的,只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排斥所有同类的书。总觉得这些人,说得都会很矫情,以过来人的身份,就像很多人想要教育我一样。
老女人曾说,年轻人,想要以后过得顺利,就得多听听过来人的经验。出此言,是因为自己经常忤逆她的意思。及至今日,自己仍然是听不进别人意见的人。总觉得,如果,自己连试都不去试,怎知道后来的结果?他人的经历毕竟只是他人,或许可以当作参考,毕竟,不能沿袭其旧路。
刘同的这本书,大部分出他这十几年平时所做的博客,抑或是其他类似于日志的东西。总之,不是为了写这本书,而等到现在,去回忆过去的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如他所说,一个时间的心情,后来是再也写不出的。朋友,再好的朋友,也不过才一点点事会留在记忆里。其他的,更少。所以,每次的开心,我都会用相机拍下当时的场景,因为我知道,以后我一定会忘记。
他博客里记录的人,也有些忘记。曾经说好要一起走到最后的人,后来还是各奔东西。诚如今天的自己,告别了当初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人,不再出现在自己的世界。即使,我们同处一城,即使,现在仍然可以做到想见就见。只是,每次的见面都不好预测下次。记得从前,很多人会说,三年,五年,抑或是更长的十年,我们重聚某地,共叙往事今朝。只是,这样的事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尽管,小学毕业已十年,初中毕业七年,高中毕业四年。
好多人,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自己的世界,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点痕迹。
跟他,同属纠结的双鱼,同样敏感地用文字记录自己的点点滴滴,那些点滴,尽管在旁人看来是多么地无趣,依然会自得其乐。
喜欢在自己手痒的时候,打上这么一篇文字;喜欢在车上看到银杏叶黄,迎接秋天的到来;喜欢,为自己喜欢的人去做一些傻傻的事,尽管,自己已过了那么容易冲动的年纪。。。
很庆幸,我用键盘敲下了这么多的回忆。虽然,总被人说我沉迷于过去,不能看到现在。不相信自己的记忆,不想忘记一些人一些事,即使已经离开,我仍然固执地去把他们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因为,回忆,撑着我到了今天。
后记:三年前的旧文,写于筑城。2016年,这本书拍成了电影,不过借用的IP而已。单纯的文字变成了商业电影,跟人一样,从之前的无所顾忌变成现在的思前想后。难说好坏,不过成长的不同阶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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