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三国演义》,在最后面对乐不思蜀到刘禅,不仅为刘备有这样的儿子而扼腕长叹。
刘禅五十七岁时,面对邓艾的偷袭,干净利落的把蜀汉江山就给送出去了,姜维还在前方和魏军打仗,后方的他带着成都几万兵士竟然不战而降。你说气人不?!在宴会上,其他蜀臣看到蜀舞,都不禁落泪,被封为安乐公的他面对司马昭的询问时,还乐呵呵地说:此间乐,不思蜀!
刘禅十六岁登基,做了四十一年的皇帝,成了一个亡国之君。在魏和吴换个一个又一个皇帝时,这样一个呆子天天吃喝玩乐,竟然不仅做了四十一年的安乐王,而且还得善终,这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所以有人说,刘禅不傻,他是在装傻。
这是他的保命之策。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刘禅想要活命可能就要装傻,所以装傻来保护自己。 此时的刘禅已为“鱼肉”,这种“没心没肺”未尝不是一种明哲保身。还有人说他主动降邓艾既保全了自己,又避免了老百姓的死伤 是明智之举。难道这也算得上识时务吗?他的儿子刘谌因不想投降杀妻弑子,最后自尽在先帝灵位前,被后世尊为英雄。刘禅这样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有一个英雄的爹和一个英雄的儿子,你说讽刺不讽刺?没心没肺,活着不累,英雄都短命,狗熊却能长寿享乐,得到了善终。
如果刘备像刘禅这样处事,那会还有蜀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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