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理摘要」(二十八)
(二五九)蔡肇祺
现象界人其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态之惯性,以一般人而言
,于其一辈子所生增者,平均各种皆为十四级左右。倘以此标准,来说
一个现象界人其表面意识奋丝的作用状况,则要其奋丝能常保二十细簸
,其人就必至少于其三天至五天中清醒时刻,显露出一次良知方可。若
非如此,则其应该是二十细簸才正确的表面意识奋丝,通常,就变成顶
多也只保持多于十九细簸、少于二十细簸之状况罢了。这个时候,其人
自身会感觉得出的现象有三:一为容易倦怠,一为容易紧张,一为容易
逃避。前面已提过:人其表面意识奋丝,即是其人心力,于是,当一个
人之心力有所不足时,其人也就会发生上举三种现象中的至少一种出来
。而人有时候,会自觉得身体生病,但,实际上,经医生诊断后却无病
,这种状态,亦很有可能由心力的减弱所导致。而当一个人其表面意识
奋丝,减弱到十八细簸以上、十九细簸以下,则最易发生的现象,即是
很容易觉得不耐烦、很讨厌人家打扰。以上乃其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
记录惯性原态之惯性,约略在十四级之人,会发生的现象。但,当一个
人其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态之惯性,有了其中一种超过二
十级,则其表面意识奋丝,也就有可能减低于十七细簸与十八细簸之间
。这个时候,不管其增到上二十级惯性的是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态
中的那一种,其人之心即表面意识,就会呈现出很容易惊慌的现象。于
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之心境,对这种人来说,乃已绝对做不到
之事啦!然而,人心这种现象,其实,乃互为因果的:心不显露良知,
才会发动黑暗想念而增强想念带记录惯性,而发动黑暗想念生增想念带
记录惯性,又会更减低良知显露的机会。如此地转生轮回、轮回转生因
成果、果成因。而等到其想念带惯性有了上二十七级者,则其人也就会
变成一个容易暴躁之人。因此时其表面意识奋丝,乃只具十六细簸与十
七细簸之间的光度罢了!这个时候的他,恐怕已变成:一年之间,也显
露不到一次良知之人!而当一个人其表面意识奋丝,少于二十细簸,则
其人又会变成一个人家说不得之人!这一点,乃是人其表面意识奋丝有
所减低,其普遍性征候。人心的悲哀,以此为其开端。
「光华杂志」86期 1996秋季号
(二六)
早被宗教形而上化、神秘化了的所谓「开悟」、「澈悟」之「悟」,从
人心的构造而言,应该是与其人未「悟」时有所不同方为正确。换一句
话说:「悟」,并非形而上或神秘得不知何云其具体内容之东西;「悟
」,乃是一个现象界人,其表面意识有了与其未「悟」时不同之现象发
生,即其表面意识有了与其「悟」前不同的具体内容存在才会有的现象
。这具体内容,即是:表面意识想念带记录惯性其十三种原态之惯性,
都减低其级数到二级以下,及表面意识奋丝其光度增强到四细簸。
一个现象界人之云「悟」,倘其表面意识无此变化,则那是在骗人!而
依人心的构造而言,一个现象界人其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
态之惯性,倘真的都降其级数到二级以下了,则其人必变成澹泊于名利
权势,且由于其表面意识奋丝,也增强其光度到四细簸了,则其人
即其心的感知力与表现力,又必精纯到得以感知七次元以下诸世界诸现
象,及表现得出某程度的神理内容,方才正确。单以「悟」的范围来说
,则一个人其表面意识奋丝之光度的增强,顶多也仅为四细簸而已
,且其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态之惯性,亦最好也仅为都二
级以下罢了,却不能具一项全无,更谈不上其为「无执心境」。然而,
自说他已「悟」之人,其感知与表现,以一个不在行之人来说,则由于
不知其所言是真是假故,很难判断其为真悟或假悟。但,这,却仅从其
人之是否澹泊于名利权势,就可知其「悟」的真假!其实,一个人倘沉
沦于名利权势之中,则无论他说得多天花乱坠或头头是道,那毕竟与神
理尚差一大段距离。因为,一个人倘其心中亮着神理法灯,则其人乃绝
对对名利权势,连一点点,也不会感兴趣所致。至于踏进心的世界,则
其人的表面意识十三种想念带记录惯性原态之惯性,必于四个月之内全
消而臻于无执心境,且其表面意识奋丝,则亦至少也具六亿细簸之光度
了。所以,「悟」与「踏进心的世界」、「踏入心国」两者,乃根本不
能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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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个现象界人的表面意识,开了五个门户于其肉身,因而使得其表
面意识即其心,不能于其人清醒时刻,时时向内观照、看顾其不再生增
我执之事。而由此事实,却也才导致了人心由迷惑于五官,以至变成为
五官奴隶的重病来!其实,现象界人的肉身五官,乃只为了供人感知、
明辨之用罢了。人之表面意识,其所以需要开五官做其门户于肉身之因
,乃仅仅为此目的而已。然而,人却乱用了五官与心,而由五官的感知
、明辨,再令心生出感触、感受、感慨,来牵动起七情六欲,即再令其
心非受从五官感知、明辨到之内容之影响不可的结果来。于是,日复一
日、年复一年,人的表面意识,也就被其肉身五官所控制、操纵,而终
于澈底地变成了五官的奴隶了。于是,五官一接触,随着七情六欲也就
动,接着黑暗想念也就生,如此地使自己宝贵之心,不仅臣服五官,且
又习惯于发动起诸般黑暗想念来。因而久之,一个人其良知即表面意识
奋丝,其人性即表面意识奋丝之基本光度,也就都被五官消灭掉。这个
时候,其人也就变成一个完完全全附属于五官的存在啦!这种现象,即
是「沉沦业海」其具体内容。「业海」之「业」,即是一个人其「偏去
个性」、「敌对个性」,那也就是「我执」,而「我执」,却由发动黑
暗想念所生增。而就是因一个人其心变成了其五官的奴隶,其心即表面
意识奋丝的光度,才会保不住其原有的二十细簸,而当其表面意识奋丝
保不住其原有二十细簸了,则其表面意识能治之力,也就会减弱。这么
一来,当然,其表面意识,也就变成专在制造我执的工厂了。于是,其
人之心,就会陌生存在于天地间、大宇宙间之理!而其一想一念、一行
一为,也就仅习惯于罪与孽之范畴!所谓良知的泯灭、人性的堕落,无
非也只起自其人之心变成了其人之肉身五官的奴隶,如此罢了!说单纯
,很单纯;说严重,却没比这更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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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宙间,存在着一种比形成「物以类聚」法则之力更强大之力,那就
是「亲和力」。这「亲和力」,可说是一种「相引力」,亦可说它为一
种「相着力」。它,倘以「亲和」二字言,则过于温和,倘以「相引」
二字说,则又过于魅力化,于是,把它称做「相着」,则最为恰当。这
种「相着力」,具一个特性,那就是:「愿着不愿离」。尚且,这种「
相着力」,却仅存在于大宇宙间其属恶之物之间罢了,属善之间,就不
存在这种「相着力」所显现之现象。这,举个例子,读者就会明白。有
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稠如蜜」者即是。君子与君子之间的
往来,乃淡如水,于是,不可能「愿着不愿离」;但,小人与小人之间
的往来,却稠如蜜,于是,必「愿着不愿离」。这,只是其中一例。而
大宇宙间万生万象中,其「相着力」最大的,就是人心我执。由两大根
「怕有所失」与「怕无所增」所形成的人心我执,即为大宇宙中「相着
力」最大之物。人心我执,其所以极难去除之因,在此。而导致人心生
增我执之种种,譬如:恶习难改,恶友难分,恶组织难脱,到黑暗想念
之难止其发动等,凡属不该、恶者,可说都具相当「相着力」,以至使
人极难于从它摆脱掉!人,就是这么地极容易向恶一面倒的存在,虽是
万物灵长、大宇宙间最高级生命个体。这又是一个人其无可奈何的永恒
悲哀!然而,会尝这种悲哀之人,其实,乃只占全大宇宙人口中的一小
部分之人罢了。前面已提过,全大宇宙之化分个人,乃具七十二兆乘六
之多,但,其中,其我执大到非降生现象界来缓慢其我执之增强不可之
人,却不到三兆。七十二兆乘六等于四三二兆,而四三二兆中,却不到
三兆之人,才需要降生现象界,来缓慢其我执之增强,这,不是大宇宙
中之小部分之人吗?是的!然而,就是为了这小部分之人,空灵、原有
个人,才带着向心力极强的很多化分个人干部,频往来现象界与通明界
之间,救度这不到三兆之人之心魂,能不一直堕落下去的。但,以其结
果论,却等于徒然!其原因,乃是由这不到三兆之人的我执所形成的「
相着力」,已变成了一种盖过大宇宙所有之力之力啦!但,这,并不是
说:原有个人以上人物,没有力量制裁、惩罚其我执所显露之恶,而是
说,大宇宙之力,没有比其我执之「相着力」大者,如此而已。而这不
到三兆之化分个人之所以难救,就是由于他们降生到现象界来后,其心
、其人,都变成了其肉身五官之奴隶的缘故。因一个人其心、其人,一
旦变成了其肉身五官的奴隶,则其活,乃:只为了「奢」,只为了「享
」,只为了「逸」,只在「慌」,只在「挂」,只在「嗔」;而又必不
尽其心、其力于其分;必因其「厄」、「散」、「失」而惯于推卸责任
、怨天尤人,甚至乱害他人以做其报复措施;而其想念、行为,又多不
合乎「情」、「理」、「道」者,且其所作所为,也以对不起「天」、
「地」、「人」者为主。如此一来,其人又怎么能得救呢?难,难,难
!也因此,当今的元首神巴沙里出生以色列为耶稣那一世,才预言将有
「最后审判」之事啦!因为,以大宇宙其存在立场言,非藉一次机会,
来澈底地解决此难题不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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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防止人心不变成肉身五官之奴隶,那是绝对做得到的,问题只
是其人要不要做,如此罢了。而其方法,就是心能向内。人之所以会使
其心变成其肉身五官之奴隶,乃由于其心失去了决定权,而一切都随其
肉身五官所接触到的种种,而直接发作其我执,来决定处理其肉身五官
所接触到的种种之方式、措施所致。于是,其我执,就变成了其心的主
人翁!那么,一个人要如何才能使其心当起拥有上述内容之决定权的主
人翁呢?这,很简单,就是经其良知的判断。而「经其良知判断」,也
才是一般所言「问心无愧」之「问心」。肇祺,没使用过「问心无愧」
这词句,肇祺都使用「仰天无愧」。原因是:一般人所「问」的「心」
,不一定就是其良知,往往还是其我执所致。「问」我执,则即使曾犯
了很多滔天罪孽,其人、其心还是会觉得无愧!譬如害人惯了之人,他
,怎么会觉得害人不对呢?不觉得,则当然其人就说得出口:他,问心
无愧啦!这,怎么堪成标准?但,「仰天」就不一样啦!犯了罪、造了
孽之人,只要仰起头,看到像正向他压盖下来的天,他,还能毫不畏惧
地说出:他,无愧吗?人,不管其心中是否存着天、存着天理,却也还
或多或少,会顾忌天的,尤其是当他「仰天」的时候。话又说回来,「
心向内」,就是一个人的心,当他的肉身五官接触到了某人、物、事,
而要做处理措施之前,先经问其良知,即以其良知来衡量、判断、决定
:要或不要处理,而要处理,则其措施如何才妥当其步骤。这,就是「
心向内」的具体内容。古人所说的「三思」,应该也就是这种内容,才
正确。而当一个人能长期地这么做,则即使他已泯灭了良知,其良知,
却也会重现。至于良知未泯灭之人,则会由此而慢慢地悟出人生真谛来
。这种「悟」,即是上述真正的「悟」。于是,其表面意识奋丝,也就
不仅能具原有的二十细簸之光度罢了,且必会增强到四细簸啦!其
实,「心向内」,就是这么简单。然而,一个人要真的这么做,却很难
!怎么会这样?其原因,就在:人心我执的「相着力」之太大!因而人
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就不仅不使其已有的我执减弱、减少而已,且还要
生增更多的新我执,来「相着」其原有的我执故,也就必会仍旧继续维
持其心成为其肉身五官之奴隶下去,一直到死!救人心魂之所以极难的
关键,在此!而此现象,对人来说,也就是其所以无法不受所处环境之
影响的最切身具体内容。肇祺所以常言「我只带勇者走!」之因,亦在
此,只因唯有勇者,其心才有可能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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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自人心我执的大宇宙「相着力」,使人心更增强我执,使人更会倾向
恶,而令原本为要使人心境进步、魂域提升之修行道场的现象界,变成
了业海!这现象,由人人所能感知得到的具体内容,即是其人「不承认
事实」。而这,又以不承认其人当体,应该是良知而非我执为其本。于
是,一个人过其一趟现象界人生当中,由其言行表现出的事实,就:只
信邪而抹杀、否定神理;只认假为真而否定、拒绝真;只倾向恶、附和
恶而否定、讨厌善;只相信、参与伪善而远绝真善。而这,又倘从人其
心的实况言,则其「不承认事实」现象,就更加澈底得使人毛骨悚然啦
!先举一个例子。他,明明打死人,但,他敢说:「我没有把他打死的
意思。」、「我没想把他打死。」。此具体内容,乃由于其人只相信他
的意思、他所想的才是他,而他的行为、他的举动,都不是他所为所做
、与他毫无关系。而这,就是:他只承认、相信其当体之心,仅为他觉
得某意思、他怎么想者,他的行为、举动即所作所为,都与其心无关,
所以,就一概与他无关。此乃否定大宇宙事实!此乃否定神理!当一个
人,对其包括表情、言语之行为,会以「我没这个意思」、「我没这么
想」、「我没想到这个」等,来推卸责任地否定、抹杀其包括表情、言
语之行为,乃不仅绝对不接受神理所言:人心即人其表面意识一发动想
念,则必发露为想念或行为罢了,尚且,还牢依其自以为之人心只会发
露想念,而人之包括表情、言语之行为,乃仅为其肉身所表现出来的罢
了,与其心无关,为其根本原因。这又是前述人之「敌对个性」其最强
烈者!而这种人,也就是具最大「相着力」之人!这种人,一不合其意
,其脸孔,又必会板得令人害怕。但,这种人,却对名利权势之力大之
人,绝对不敢发作其「相着力」,来显现上述现象!人之心即表面意识
,倘堕落到这般收发自如其「相着力」地步,则大宇宙间,已无任何之
力,可救他啦!于是,人而到了这个地步,倘还想回头,则唯有靠其本
人,真的心甘情愿地接受神理所说的:人其包括表情、言语的行为,亦
为其心即表面意识所发动的想念,而必对它负责一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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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五)
生自人心我执之「相着力」,使人不承认事实,但又使人喜欢论是非。
试想:一个人于不承认事实下所论的是非,究竟是甚么呢?是非而不以
事实为凭,能论吗?由此亦可知,前述人其所以喜欢论是非之用意、目
的啦!因为,人之所以论是非的用意、目的,乃只在于以赢对方,来提
高自己的「格」罢了,所以,那里需要事实如何?而这,乃与不择手段
的「争名夺利」,可说完全相同,即无非都只为了增强其我执,来加大
其「相着力」。于是,「相着力」,就成了人心我执之果!人心其我执
之根,使人生增了我执,而形成了「偏去个性」;人心其我执之蒂,使
人的我执更强大而形成了「敌对个性」;人心其我执之果,使人不承认
大宇宙所存在的事实,来扩大其空洞、虚妄的「格」,以使其我执的「
相着力」,增强到比大宇宙间任何之力大。而亦属于空洞、虚妄之「格
」的所谓「面子」,也是一个人为了增强其我执「相着力」,才发动其
爱「面子」想念,来发露为包括表情、言语之行为即单纯地只说成行为
者的。而人,又由于不承认事实,才会「嫉妒」人家,才会发动「嫉妒
」想念。照理说,人家比他好,他应该更接触、亲近该对方,来学习、
切磋,以使自己更好才正确的。如此,则怎么反而会「嫉妒」人家甚至
恨人家呢?譬如:想要使自己的打乒乓球技术进步,则要时常与比他打
得好之人打才对啊!谁想也这样啦!怎么反而会嫉妒起人家?倘会嫉妒
,那不就证明他不想使自己更进步?而既然其表现出来的行为,是不想
再使自己进步了,则为甚么还需要嫉妒人家呢?而这,岂非尽都由「不
承认事实」所导致者!读者倘能细思,则会觉得确实如此。人,所以会
嫉妒人家比他好,就是不承认自己比对方坏此事实!因倘承认此事实,
则他就不仅不会嫉妒对方,反而会与对方更要好,来从对方获益才对所
致。既然这样才正确,那么,为甚么会嫉妒起对方呢?那就是如「打肿
脸来充胖子」般地,只为了提升其「面子」等空洞、虚妄之「格」,来
增强其我执「相着力」,才会这样。这一点,即是人心其最可怕之点。
这一点,亦为一个人毁坏其心的最毒辣手段!也就是这一点,才使一个
人多发露承认其过错的行为,却也绝对不改,而仍旧一直地犯同错下去
的!因为,他,根本不承认他曾发露过认其过错之行为该事实!天底下
,有否比这种行为更霸道者?没有罢?当一个人之心有了此「我执之果
」,则可说其人已不是人啦!试想:明明是你的亲生儿子,他也在叫你
「爸爸」,但,他表现出来的行为,却压根儿不承认叫过你「爸爸」这
事实,倘读者面对了此实况,相信就会感慨: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霸
道之行为啦!然而,这,却是具「我执之果」之人心实相!如:肇祺从
来没要求、说服任何人参加本会,也没有说出、要求会员要叫肇祺「老
师」,但,自动地参加本会,自动地叫肇祺「老师」二十几年的老会员
,至今却还有每有缘逢到肇祺,而肇祺和他谈不过三言两语,就必会不
服肇祺,而激烈地强辩起来之人,且这谈论,又不一定是说到他的缺点
!况且,他又是肇祺踏入心的世界之前,不取报酬地教过他十载太极拳
之弟子!像这种从其「我执之果」所发露之恶,就是空灵、随空灵与原
有个人所认为的极恶啦!不管人世间以为的恶的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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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六)
「善」与「恶」,应该是对立的。于是,当一个人的心倾向「恶」、沉
沦于「恶」的时候,其人就绝对地会与「善」对立起来。然而,人,倘
与「善」对立,则又很有可能会受其家庭或其所处社会指责,这,其本
人当然很清楚。如此,则其人要如何地耍出其确实与「善」对立的具体
内容出来呢?那就是:发动其我执「相着力」,来使人也能不承认其事
实为「恶」,且又能使人像他一样地得以满足其提升空洞、虚妄之「格
」之欲之效果的具体内容。这种具体内容,其极大部分,就是一般所言
的「行善」、「作善事」其「善」、「善事」,而其所提升的空洞、虚
妄之「格」,即是「功德无量」、「积功德」其「功德」。此乃近来的
佛教搞出来的把戏!其实,大宇宙间的报偿法则,乃只报「恶」报,而
对「善」,则绝对不报的。因「善」,乃人该做,「该做」,则等于「
分内之事」,而对「分内之事」,则那里还有人在求报呢?而连人都不
该求报之事,则大宇宙性法则,又怎么会给其人报?不可能罢?是的,
绝对不可能!尚且,人所求之报其具体内容,可说皆属使人得以「奢」
、「享」、「逸」范畴者,如此,则更加不可能啦!试想:于神理在教
人「淡得掉奢享逸」之下,报偿法则,怎么会报人以使其人得以「奢」
、「享」、「逸」者?那不就等于在打自己嘴巴?是的!是的!所以绝
无其事。且「功德」二字既然出自佛教,则应该是属得以去除其人之「
业」即「偏去个性」、「敌对个性」之源头的人心「我执」才正确啦!
而要「去除一个人之我执」,与「叫人家拿钱来给我使用」之「善事」
,究竟要如何拉上关系呢?且从以为在行「善」、作「善事」之人的立
场言,则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要拿去给人家使用,这,又怎么会与去除
其我执拉上关系?真是冤枉!当然,倘是为了逃税,那就不必说啦!因
为,为了逃税,而拿钱出去给人家使用,其人若还正常,则应该不会以
为他在行「善」、他在作「善事」所致。然而,在此实况下,倘其人一
样地会夸耀他在行「善」、作「善事」,则他必遭严厉天谴无疑!「天
谴」,也就是大宇宙其报偿法则的报应。因为,「恶」,则必有恶报!
「功德」二字,倘真有其事,则应该就是:使其人之心即表面意识之我
执、偏去个性、敌对个性得以减弱,及使其人之表面意识奋丝之光度增
强,这两个具体内容罢了。然而,要获此效果,却除实践神理外,绝无
他途可循!真正的「好事」,乃人其分内之事,所以,必须人自动地去
做,那里有只出钱去叫别人代做之道理?而真正的「好事」,因是人分
内之事,所以,必须量力而为,又那里有叫别人、要别人,拿钱、汇钱
来供其使用之道理?荒唐!真的太荒唐!然而,人却以为那是行「善」
、作「善事」,而一窝蜂地出钱!可怜!那是从恶呀!怎么会变成行善
呢?人,怎么会糊涂到这个地步?那就是:为了要提升一己其空洞、虚
妄之「格」,以增强其心之「相着力」所致!而这种人,必具一个特征
:对神理不闻、不问、不理,而仅加以否定。这也就是:在过浮华生活
的有钱人之悲哀!试想:「浮华」,不是「虚华」,是甚么?而其是「
浮」或「虚」,可不是都为了「华」即好看、夸耀?当然是啦!那不就
是不「朴实」、不「踏实」,那不就等于不承认「实」?如此,则那也
等于不承认事实啦!而这,又由于其人不承认、不接受人该淡掉奢、享
、逸之神理导致的后果。不承认事实,而一味地只为了提升其一己空洞
、虚妄之「格」,其目的,又无非也只增强其心我执的「相着力」,如
此而已。人而活成这般,则究竟是可怜呢?或可喜?这一点,读者应该
很清楚才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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