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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啸边城月》01章 秋别离

《剑啸边城月》01章 秋别离

作者: 凤凰彧非 | 来源:发表于2018-06-03 16:13 被阅读0次

    第一章 秋别离


      八月初十。

      不宜杀生。

      边城,秋。

      残秋,秋已残。

      这是江湖,这是秋天,这秋天很江湖,这江湖很秋天。

      夕阳西下,他杀了人,一个该杀的人。

      剑啸,秋吟。

      日落,人亡。

      大漠的青山正忙着送别最后一抹残阳,一条漆黑的人影,正忙着从青山顶飞奔直下。

      青山顶上,有一座黄沙堆的新坟,金色的坟前有木碑,木碑是他大老远带来的,他习惯每和别人决斗前,就事先为对手准备好一块木碑。

      木碑上有字:一代剑神之神大漠飞鹰独孤一笑之墓。

      一坟一碑一世界。

      一人一剑一江湖。

      残阳正告别着一条漆黑的人影。

      漆黑的两道眉毛如锋利无比的剑刃,两道眉锋之上,各垂下一缕银色白发。

      漆黑的斗篷,掩不住半张俊脸。

      漆黑的披风,裹不完整个身体。

      漆黑的酒囊,悬挂于腰间。

      漆黑的长剑,紧握在手中。

      手中若无剑,便是个死人。

      死的是别人,他才有资格再握紧手中的剑。

      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柄漆黑色龙鳞皮鞘的剑,剑柄上挂着一条银白色的剑穗,正随风起舞。

      秋别离。

      年龄:二十四。

      外号:冷面剑客。

      武器:剑,名曰断肠,一柄漆黑的剑。

      成名:一剑断肠:剑出人肠断,剑收魂飞散。

      身份:不详。

      师门:不详。

      嗜好:无。

      一个人没有嗜好,岂非没有弱点?

      秋别离长相很美,美得让人窒息。

      他的剑法和长相一样美,美得让人绝望。

      半年来,秋别离已连续挑战了六名高手,江湖中成名的武林高手。

      他还活着,就说明那些高手已经死了。

      要在江湖中成名,就必须靠实力说话,秋别离的实力究竟有多强,没有人知道。

      唯一知道的便是他的剑太快,快得连出剑收剑都来不及看清,那些成名高手就已经凉了。

      有风,不大。

      风不语,沙不起。

      风稍微大些时,黄沙飞起,卷起一尘秋意。

      黄沙漫天秋意浓,他就在一家客栈门前。

      “哟!好俊的客官呐!这位客官是要吃饭还是住店啊?”

      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款着细腰,送着秋波,娇滴滴地迎了上来。

      她的笑非常迷人。

      是一个任何男人只要看上一眼都会受不了的女人。

      秋别离是个男人,并且已经是个男人。

      尽管已遮住了半张俊脸,他还是抬手往下拉了拉漆黑的斗篷,沉声道:“住店。”

      漆黑的斗篷,挡不住他那一双漆黑而又犀利的眼神,犹是老板娘久经江湖,芳心仍为之一颤。

      故作镇定,强颜一笑道:

      “住店之后呢?”

      “杀人。”

      “杀人之后呢?”

      “再杀人。”

      “杀人之前你做什么?”

      “拔剑。”

      “你的剑呢?”

      “剑在。”

      “你还要杀多少人?”

      “剑知道。”

      “杀人之后你要做什么?”

      秋别离不再说话,因为他正在吃饭。

      一个人,一个碗,一壶美酒,一剑天涯。

      风语客栈不大不小,有九张桌子,天天人满为患,今天,也不例外。

      不论在什么地方,秋别离总能在杀人之后,吃上一台正宗的麻辣火锅。

      一盆红得妖艳的火锅,已烧得沸腾,沸腾得澎湃汹涌,如此汹涌的火锅,就像这满江红透的江湖。

      秋别离从不吃豆腐,不吃鱼,除此之外,绝不挑食。

      火锅不是一般的火锅,这口锅称得上锅王之王,直径三尺三,呈青铜色,菜已在锅里。

      筷子也不是一般的筷子,拇指粗,两尺长,放在锅里,一尺在汤上,一尺在汤里。

      麻辣火锅重点是要辣,其次是麻,食材要鲜,佐料要香,味道要咸,吃得要烫。

      麻辣鲜香咸烫。

      秋别离吃火锅非常讲究。

      菜一下锅,搅一圈,一分熟,从素菜开始吃,再吃荤菜。

      他绝对不会让荤菜超过三分熟,就会把锅里的菜全都吃完。

      色香味俱全的火锅,佐以波斯冰镇红酒,这和和杀人时出剑必饮血是一样地快感。

      捞起就吃,从不怕烫。

      对于火锅,秋别离有一句话:要吃就别怕烫。

      一如杀人,秋别离也有一句话:要杀就别怕死。

      一口酒,一口菜,一柄剑,一路江湖。

      烫得舒服,辣得过瘾,麻得酥心,喝得畅快,杀得痛快。

      秋别离喜欢一个人。

      无论吃饭,还是喝酒,乃至杀人。

      他喜欢喝酒,并享受杀人。

      杀人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品味,甚至是一种境界。

      所以杀人是一种病。

      所以他一定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如此杀人,如此美酒,如此享受。

      秋别离吃得开怀,喝得兴起,十杯红酒下肚,一手执筷,一手举杯,不禁高歌道:

      “笑看红尘,人生若、只如初见。

      名与利,自然浮世,始终牵绊。

      二十多年磨砺剑,

      九千几里锋芒现。

      仰天叹、斩断这情丝,无遗憾。

      浪子意,添气贯。

      鸿鹄志,存高远。

      望江山如画,尽情秋染。

      一筷挑出沧海月,

      三杯醉倒南飞雁。

      千樽满、任雨打风吹,流年乱。”

      这是一首满江红,一首以酒高歌而即兴的满江红。

      笑看红尘,是一种经历大起大落后彻悟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一种人才能体会,刚经历完生死决斗的人。

      人,只有活着,才有资格享受这么一台美味的火锅。

      人,只要活着,就应及时行乐,莫负了流光,莫负了美酒佳肴。

      杀杀杀,吃吃吃。

      杀得畅快,吃得痛快。

      秋别离就是这样的人。

      客栈里吃饭的人,从未见过像秋别离这么奇怪的人,更未见过像这么奇怪的火锅。

      全部看得两眼发直,垂涎三尺,整个人木若呆鸡。

      “哈哈哈哈哈!”

      由于风沙很大,风语客栈在接待完秋别离时就已经关了门。

      笑声还在一里之外,那人就已在门前,速度之快,简直令人发指。

      这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让那八张桌子的客人瞬间倍觉紧张,手握刀剑,全然戒备起来。

      只有秋别离毫不在意,似乎毫不发觉已有人走了进来,一口酒,一口菜,自顾不暇。

      进来的是个男人,杏黄色头发,杏黄色风衣,杏黄色靴子,杏黄色的剑,杏黄色的酒囊。

      这样一个杏黄色的人,看上去颇有几分洒脱,洒脱中又有几分风流浪子的气息。

      就像这动静之间的沙漠!

      风更大了。

      沙,愈发狂浪。

      那人进来时竟忘了关门,是忘了关,还是故意不关?

      风吟笑的时候,漫天黄沙铺天盖地般卷来,整个客栈里,一下子风沙弥漫。

      秋别离的麻辣火锅,一下子就变成了大漠沙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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