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动物这件事,的确是抑制不住的。
中午坐在小餐馆吃饭,由于面太油太辣,心思便被旁边的谈话引了去。虽然没有刻意去听,但是故事大意已经溜进来了我的耳朵。
哎,我闺女实在是太喜欢狗啊,猫了啦,虽然被狗咬过,被猫挠过,还打过狂犬疫苗,但是看到小猫小狗还是忍不住去摸几下。昨天我朋友送我一只小狗,谁知道今天晚上就死了,它回来的时候还是活蹦乱跳的呢。她旁边的朋友问道,是不是外面太冷了,现在的天气.......那位女士一边叹息,一边转移了话题。
听了她们的谈话,我深有感触。喜欢固然是好,但是养不养的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从小时候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是住在农村的大院子里,由于父亲喜欢狗,于是家里养了各式各样的狗。有一些腿特别长的,别人称作“大丹狗”,父亲那个时候贪玩儿,经常带着它们去捉野兔,我亲眼目睹过它们捕捉野兔时那撒欢的样子,总让人想到一个词“自由自在。”还有一种狗,耳朵大大的,全身黑色和黄色的毛夹杂在一起,和警犬很像。我记忆中最深的是一条黑狗,它的尾巴长长的,时常对着我摇啊摇,眼睛里还发着光。我和它在一起竟然度过了十年的时光。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它的样子,样子小小的,憨憨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我就这么追着它玩,好像还把院子里的电视给撞到地上了......记忆实在太模糊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把电视撞掉呢?
我还记得我最后见它的样子,它已经瘦骨嶙峋了,还试图从我手中吃馒头,我记得我当时还对它生气了.......现在想起来真够后悔的。在它生命之光暗淡的那几天,父亲把它送人了,也许他不想看着它老去......
如今的我在大城市工作,当看到类似的黑狗时总是会想起它,想起它带给我的温暖,对我的依赖,我曾经尝试以它的方式来对待别人,可是在男生面前尤其行不通,反而会让他们变得有恃无恐......对于闺蜜确实又忍不住的关心,人呦,真的是奇怪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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