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转租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因甲方不参与乙、丙双方的房屋转租事宜,经乙、丙双方协商,就青岛市黄岛区光谷青岛研创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号楼10层1005室)转租事宜由乙、丙双方协商,以此转租协议为准。现将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房屋转租情况
乙方将自己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光谷青岛研创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号楼10层1005室)的租赁房(居住人数为2人,最多不超过3人)有偿转租与丙方作为自己居住地使用。享有以下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2、租期/租价/付款方式
(1)、丙方租赁此房屋期限为2019年4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月租价为人民币1370元(壹仟叁佰柒拾圆),每月服务费180元(壹佰捌拾圆),合计每月1550元(壹仟伍佰伍拾圆整),根据转租期限,总费用为13435元(壹万弎仟肆佰弎拾伍圆整)。
(2)、租金及服务费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共计金额13435元(壹万弎仟肆佰弎拾伍圆整)。签订协议当日丙方向乙方付清上述中房屋租赁的全部金额。
(3)、押金:丙方入租前,乙方已向甲方缴纳房屋押金人民币 1400元(壹仟肆佰圆)(收据为凭),待退房后才可返还;经乙、丙双方协商约定,丙方无需向甲方和乙方缴纳押金,当丙方退租时或房屋到期时,由乙、丙双方到公寓管理处据实结清物业各项费用,办妥退房手续,甲方退给乙方押金。丙方需参照甲乙双方租房协议履行房屋租赁义务。因丙方产生物品损失及甲方其他扣款事宜,由丙方根据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要求,支付给乙方,乙方转付甲方。转租期内,乙方承担中介职责,协助甲、丙完成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的协商。由于协商决定丙方不向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为防范风险要求丙方公司共同承担此转租合同责任,加盖丙方公章。
(4)、《公寓转租协议书》签订前,由乙、丙双方需按照公寓管理处验收清单进行房屋清点,水费、燃气费、电费等预交款完成交接,《公寓转租协议书》签订后,丙方负责缴纳本协议规定房屋从2019年4月10日到2019年12月31日的一切水电费用;
3.其他未提及事宜,丙方按照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4、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丙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时应提前30天告知乙方,并承担甲方对乙方追究的违约责任;
(2)双方需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若丙方因违反房屋租赁合同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丙方承担;
5、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6、本协议壹式贰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全部租金后生效。
乙方: 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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