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有众多交互案例,一般看来都是一方在伤害另一方,都是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做出赔偿,都需要限制加害于人的一方。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 )认为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伤害另一方,而是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在会产生互相伤害的事件中,谁避免伤害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最大责任,这样分摊责任,整个社会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总成本就会达到最小。科斯定律的另一个重要的含义,谁用的好就归谁。一项有价值的资源,不管从一开始它的产权谁属,最后这项资源都会流动到最善于利用它、能最大化利用其价值的人手里去。这是科斯定律的一个重要含义。而在制度设计中,我们应该尽量让这种资源的流动和分配更方便容易,从而提高各项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第三个含义,我们必须用持平的眼光来看待污染问题,因为这不是一方污染另外一方的问题,而是双方或者多方在争用一种稀缺资源的问题,我们得取得一个平衡。
案例
养鸡场与新居民
有一家养鸡场,他们知道,自己养鸡会发出各种恶臭、各种污染。所以在选址的时候,就把养鸡场选在了偏远的郊区,这样不会影响别人。这家养鸡场经营了好多年。但是城市不断发展,不断扩大,就像北京从二环扩充到三环、四环、五环、六环一样。
终于这个城市扩张到一定程度,有开发商在这家养鸡场旁边修了居民区。居民住进去以后,才发现原来这养鸡场会发出恶臭。居民当然就去告这家养鸡场,说养鸡场污染了环境,破坏了他们清洁的空气。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养鸡场确实损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损害了周围居民的美好环境。居民可是自己搬到养鸡场附近的,这在法律里面叫自找的(Approached nuisance),叫自己接近骚扰源,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
法官说:人家养鸡场可没妨碍你们居民,人家特意把养鸡场设得离你远远的,是你们自己靠近人家,所以污染的权利在养鸡场。
但是法官笔锋一转,他说城市发展也是难以避免的,也是应该鼓励的。城市最后不断扩张,居民最后会住到这些地方去,我们不能让居民住在养鸡场周围,所以养鸡场应该搬走。也就是说养鸡场拥有污染权,但是,法官再判居民能够剥夺养鸡场的污染权,所以居民应该承担养鸡场搬迁的成本。
谁用的好就归谁,乒乓球桌
办公室最近在迷打乒乓,想打的有四五个,乒乓桌只有1个,大家的技术水平不一样,最后总会让技术水平高的多打,菜鸟们在一旁观战,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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