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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写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封存――写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作者: 守望陈小妞的太阳 | 来源:发表于2017-12-23 23:44 被阅读0次

    暗恋

    尾声

            凌晨一点,她在疼痛的折磨下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出现在眼前的第一景象,是几双手,几双摇晃的手。“你终于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意识清醒了吗?知道这里是哪里吗?”无数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只觉得脑袋一片浆糊,胃里翻腾倒海地难受,心也是,像是有无数的针在刺一般。内脏痛就算了,手为什么也那么又胀又痛。“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你知道你在医院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她竭力想回答,张开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想要手势来代替,手却被狠狠地按住了。“你别动,现在在打吊针呢。都是我不好,我不该答应你去喝酒的,我只是出去拿了一次烧烤,没想到你就……都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原来是室友呢。“不是你的错,也关你的事,你不要自责了。”这是她想说的话,但还是不能说出口。喝酒?难道是因为喝酒自己才在医院吗?她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最近的记忆。她只知道她和室友坐在一家烧烤店里,烧烤吃完了,她让室友再去拿一些来,她则一口一杯酒,一口一杯酒。她还记得她说的最后一句清醒的话“老板,再给我一杯枸杞酒。”此后,到现在,这段记忆完全是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后来室友大概给她描述了一些:我就出去拿个烧烤,进来时你就已经躺在地上了。好说歹说也不起来,老板差点没把你扔出去。嘴里说些含含糊糊的话,又是叫又是嚷。还有啊,不仅吐了一地,也吐了它们两个男生满衣服都是(即背她到医院的同学)。她只能一声一声地说“谢谢,谢谢,谢谢。”后来一大早,她便回寝室了。打了一大桶热水,把全身洗了个遍。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开始两年前,在为他们这一届举行的迎新晚会的台下,她一眼便看见了舞台上的他。这是她第一次与他相遇,只是隔着一段很长的距离。虽然坐在靠后的几排,但是她真的看到了他。他是主持人的身份,她是观众的身份。从大幕拉开,他踏上舞台的那一瞬间,她的目光就聚在了他的身上。笔挺的西装,对她来说那帅气的脸庞,以及后来他的声音,除了这些,她觉得他身上有一种特质在吸引着他。那一晚,她觉得是来大学半个月以来最美好的时刻。初来大学时的不适应瞬间消失殆尽。这能不算一见钟情吗?虽然后来她常常自问,但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从此以后,她开始搜集关于他的一切。从最简单的他是哪个系,哪个年纪,哪个班,他在学校有没有担任什么,到后来别人对他的描述,以及最后找到他的电话号码。拿到他电话的那一刻,他把号码输在手机里,又删掉,反复输,反复删。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始,现在她能体会到“万事开头难”这句话了。最后,她决定以她不太懂的一首诗为切入点。按了确定键,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这么发送过去了。没想到,他竟然回了短信。说出了对这首诗的理解。以后,她常常给他发一些短信,生活琐事,学习困扰,以及对人生的思考,总之,高兴的不高兴的,开心不开心的,她都想跟他说说,想听听他的建议。他问过她的名字,她没有告诉他。开始以后在校园里她常常会碰见他。路上,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不管走在哪里,她都习惯四处搜寻,希望能搜到他的影子。其实最常见的是在图书馆。他要考研,所以几乎都在图书馆看书。二楼的左边靠近楼梯的那个位置,是他常常待的地方。自从她发现了这一现象后,她便把位置固定在了这个区域。不管有事没事,她都喜欢去图书馆坐坐。尤其是周末,室友们都还在梦中的时候,她早早就起了床。因为她知道,他会在图书馆开馆的那一时间点进去。所以,她得抓紧。如果起床迟了,早饭也不能吃。她喜欢和他站在图书馆的门外等开馆时间。一边,她要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看看他在做什么,或许和同学聊天,或许一个人站一会儿,他不会像其他人,拿着本书在那里读。一边,她怕被发现,还得像其他人一样,拿着本书,不过她只是为了做装饰。等大门一开,她便会不经意间走到他后面,跟在他后面刷卡,跟在他后面到二楼。只是她永远不会跟他坐在一张桌子上,习惯性地,和他隔着一张桌子,朝着他的背面,因为这样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他,不用怕被发现。其实,现在她有些后悔,如果当时跟他坐在一起,会是什么感觉呢,又会发生什么呢?她发现他看书的时候,喜欢趴在桌子上。她真想发个短信给他说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是那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在背后观察他,不好吧。从不会趴在桌上睡觉的他又一次竟然就那么把头放在桌上,是不是太累了呢?有几天,他总是咳嗽,那声音在安静的图书馆中显得尤为响亮。应该不是感冒吧,因为总是干咳、。不能跑到他面前去问他究竟怎么了,应该怎么办呢。她顾不得什么了,晚上便发了一个短信给他“怎么总是咳嗽呢?有没有看医生啊?”甚至,她在网上查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后,去买了三两桔梗,准备给他泡水喝的,据说这样特别有功效,但还是没送出手。太冒昧了吧。他是广播站站长,又是主持人,担任的要职有多。所以,总是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好些时候,他都不在图书馆。这时候,她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少了些什么东西。她很不喜欢这种不踏实的感觉,但是,她却总要“享受”这种感觉,因为总是要等待。等一等,总会出现的。时间就在这样的等待,追寻中过去。一年前的秋末,她决定给他织一条围巾。从买线,到式样,她都经过了慎重的选择。最后,选择了白色,因为这和他的气质很搭配。这些都很容易,难的是织的过程。因为从来没有做过这些手工活,所以第一次做总是很有难度。无数个灯下的夜晚,织织拆拆。终于织了出来。她记得当年母亲给自己织毛衣就是这么过来的。虽然织好了,但是她并没有亲手交给他。而是通过他人之手,但是他给她发了一个信息“谢谢”。这样,也就满足了吧。尾声之前一年以后,他毕业了。那一天,她问他什么时候的车。他只说,“不想看到离别的悲伤场景,只是想一个人离开。”她还能说什么呢,“可是我想去送送你”?如果能这样,就不会这么久她还只能在背后远远地望着他了。或许可以和他谈笑自如。第二天一大早,她站在了他的寝室楼下。既然他认识她,那站在这里也没什么关系了。此时该是什么心情呢?看着他离开却又不能上前给他提一些行李,不能和他并排走向车站?当他提着行李从大门走出来的那一刻,她满脸泪水。却只能看着他一步步向前走,而她只能站在原地,就那么看着他,消失在尽头。她还保留着他的电话,后来还要了他的新号。虽然再也见不到,但至少可以保持联系吧。或许多少年以后,还能在人生的某一个点上相遇也不一定。但想象总是想象,既然他已经远在另一个地方,自己为什么还要去打扰他的生活呢。而且,她也害怕了等待,害怕了失落。她不想自己发个短信过去,他大半天才回或者干脆不回。所以,让一切都结束。再也不干扰他的生活,才是最好的。那一天,她给他发了短信,是表白,也是告别。放手之前,至少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心意。他再一次问了她的名字,只是不想自己惭愧。她说“现在知道名字又能怎么样呢?反正过两天就忘了,所以还是不用记住了吧。”真的没必要。那一天,她觉得应该庆祝庆祝。所以,她和室友去喝一杯。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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