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离婚之后对方不让探望小孩怎么办?】
欢迎大家关注律优联盟,自评论留言开通一来许多粉丝给我们留言咨询法律问题,今天就让我们来说一说一位粉丝遇到的难题——离婚之后的小孩探望权问题。
小狸你好,我是一名离婚的爸爸,当时离婚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我一直都是按时给孩子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上签的是我每个月按时给抚养费,孩子我可以随时看,节假日可以接到我这里来。
可是真到了我想接孩子来玩的时候,女方以及女方家人不仅不给我看孩子,也不让我把孩子接走。
我想请问一下我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探望权吗?还有就是女方有权力阻止我以及我家人看孩子吗? ——来自一名悲伤的年轻爸爸
【解析——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权是《婚姻法》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名词,在日常离婚纠纷中也是很常见的。因为离异之后许多成年人把个人恩怨上升到对子女的影响,在许多离异家庭中我们发现,父母一方的关心对于子女成长至关重要,为了避免孩子出现心理不平衡,所以设立探望权以保护小孩心理的健康发展。
【支招——对方不给探望孩子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许多离异男女双方都因为对方的过错而不能释怀,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方提出的探望孩子的要求。
小狸在这里想要提醒大家,遇到这种事情,不要惊慌和愤怒,只要探望、带孩子去玩是对身心健康发展有益的活动,都是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的。但一切还是要按照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千万不要私自带孩子走,不然很有可能会负相关的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建议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与对方及其家人好好沟通。
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道桥梁,对方不允许探望孩子许多时候都是沟通的问题,人心都是肉长的,让对方明白你有多爱孩子,并且约定一个孩子返回抚养家庭的时间准时送回,下一次再探望就不会困难。
第二步:通过当地居委会进行协调。
居委会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居委会都有许多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协调街坊领居们的纠纷,通过居委会的帮助能够有效解决矛盾。
第三步:寻找懂法的人或者律师调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人对于学法律的朋友的信任度很高,因为他们知法懂法,何不尝试一下这种简单而且实惠的方法呢?
第四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变更抚养权。
如果以上调解方法都不管用,那么只能让法院来裁定探望权问题了。如果认为现已有抚养孩子的条件,而且对方抚养导致孩子生活质量下降,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条直击:《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小狸说法——得饶人处且饶人】
为什么要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放在最后一步呢,其实小狸在码字的时候也思考了很久。
上述也提到,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道桥梁,离婚的时候已经闹不和了,离婚之后双方已经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没有必要再争吵。如果一方已经做到以上所说前三个步骤,还不能证明自己对孩子的爱,那么进行第四步一定是万万不得已了,没有人能够剥夺单方对于自己孩子的爱。
所以我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沟通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再要求司法的介入!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如果双方都是真的为了自己孩子好,还是把心放开一点吧。
责任编辑:法小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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