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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作者: trampcr | 来源:发表于2016-08-14 20:54 被阅读85次

    常用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包括7个,分别是单一职责原则、开闭原则、里氏代换原则、依赖倒转原则、接口隔离原则、合成复用原则和迪米特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之一在于支持可维持性复用,一方面需要实现设计方案或者源代码的复用,另一方面要确保系统能够易于扩展和修改,具有较好的灵活性。

    一.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二.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OCP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在定义中,软件实体可以指一个软件模块、一个由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一个独立的类。

    为了满足开闭原则,需要对系统进行抽象化设计,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

    三.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里氏代换原则表明,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

    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运用里氏代换原则时,应该将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父接口,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运行时,子类实例替换父类实例,可以很方便的扩展系统的功能,无须修改原有子类的代码,增加新的功能可以通过增加一个新的子类来实现。

    四.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如果说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的话,那么依赖倒转原则就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主要实现机制之一,它是系统抽象化的具体实现。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句话说,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要求在程序代码中传递传递参数时或者关联关系中,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使用具体类来做这些事情。

    在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时,需要针对抽象层编程,而将具体类的对象通过依赖注入的方式注入到其他对象中。依赖注入是指当一个对象要与其他对象发生依赖关系时,通过抽象来注入所依赖的对象。

    常用的注入方式有三种:

    • 构造注入:通过构造函数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
    • 设置注入:通过setter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
    • 接口注入:通过实现在接口中声明的业务方法来传入具体类的对象。

    五.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他不需要的接口。

    这里的接口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指一个类型所具有的方法特征的集合,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抽象;另一种是指某种语言具体的接口定义,有严格的定义和结构,比如Java语言中的interface。

    六.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七.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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