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秩序都是一种虚无的东西,没有实体形式却作用于实体。它是人们达成的共识,这种共识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如果一个外星人(或者说一个新生儿)来到这个充满律法和秩序的世界,肯定会做出很多违反它的事。律法也是一种平衡体系的产物,通过律法来保护大多数人的权益(其实就是保护自己的利益,所有人的利益的最小公倍数就是律法)。人类灭亡了,律法也就随之灭亡。不同朝代的更迭会形成不同的律法,这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缩影。
有律法就有惩罚。以鞭刑为例,我们大多数人都没受过鞭刑,但提起鞭刑大家心里都会有一种畏惧感,仿佛能体会这种刑罚加身的痛苦,这种痛苦当然是我们想象出来的。是否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呢?答案是肯定的,没人愿意承受鞭刑之苦,想到它就会感到皮开肉绽的痛。
既然如此,那鞭刑之苦也可能真就是我们脑子里幻想的一种痛苦,我们把这种幻想当成真实存在的事实。
再扩大说,是否世间一切都是我们幻想出来的,包括实物,规律,思想等等。这便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让人感受世界,唯心主义让人思考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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