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与一位老友畅聊到深夜,今早直到八点四十才睡醒,生物钟支撑着6点多醒来一次,眼皮发酸,脑袋发沉,又睡了。
已经很久没有熬过这种大夜了,应该是两年前开始的,每晚过10点对我来说便是熬夜。晚睡给我带来的,是皮肤状态极差,一天新陈代谢的不规律(早晨无法正常排便),最要紧的是因为熬夜对大脑产生了不可逆的损伤。我们的大脑中有一种叫TH17的细胞,它们本来是对抗细菌和真菌的,熬夜会使他们大量增加,伤害到其他的脑细胞,产生致病性。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你把你的脑细胞都害死了。”一天意识都不在正常状态,连说话都表达不明白的人,更别说看书了,这会让我急躁不安,感觉浪费掉了一天的时间。
今早看到新闻,计春华因为癌症去世,很震惊。第一个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母。他是我与妈母同喜爱的一个表演艺术家。果不其然,妈母的反应跟我一样:“啊!? 他应该不大吧?”是的,他才57岁,与现代人来说,算是早逝了。妈母总说得癌症的人都是累的,我知道虽然无法用科学的理论来解释患癌的原因,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有不良的生活习惯。
钱钟书与杨绛的女儿钱媛,常年熬夜备课,白天持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每周还要来回奔波照看患癌的父亲,还要时常劝慰母亲,最终因患脊椎癌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乔布斯也是因为胰腺癌去世,李开复也患上了淋巴癌。复旦大学教授陈果说,对很多人来说,世界不再是有趣的,而变成了有用的。其实这时,你失去的不仅仅是感知快乐的能力而已,同时伴随的,是无尽的消耗着自己的健康。
有时候这是他们无法选择的,而我们可以。我们不需要去看哈佛凌晨两点半,不需要去追寻早晨四点的太阳,唯一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追求的,就是一个健康的身体。朋友圈有个刚工作不久的年同学,说知自己资历尚浅,立下flag要如何赚钱。我看了眼发送时间,23:55。我只给他回复了一句,努力工作更要注意身体!
试想,当我们的生命只剩下几个月的时候,往往不是回忆这一生你做过了哪些事,其实更多是遗憾那些你还没有做过的事。美国作家吉姆·莫雷特的《我生命的最后一天》谈到,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24小时,你会怎么安排?
会宽恕那些伤害你的人吗?会执着一次自己曾经对音乐的追求吗?会去参加一次一直渴望的冒险吗?有多少人是走到最后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未曾去想去的地方旅游,还未曾学习想学的乐器,还没来得及跟许久不见的老友把酒言欢,更没来得及多吃一顿父母做的饭,没来得及对爱自己的人更好一些,就已匆匆过完一生。保重自己的身体,让人生少几个“来不及”。这是比“穷病”更可怕的。
吃正饭,别熬夜,勤运动,减压力。今日我在此立下flag,并希望也会对周围的朋友们带来改变,哪怕是一点也足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