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的24岁生日,24这个数字在过去的几个月如同一个不安分子,始终搅乱了我的心,而当我终于24岁,我尝试认真地写下了——我24岁了(并加上了三颗心),如此这般我竟不觉得24岁是一种可怕的到来,倒想促成一些美妙的事情发生了。)
这一天,我要寄书给一个远方的朋友,想来只是单调把两本书寄出去,倒很想加几句话,不是恋人,便不可加爱你的话语,不是旧友,亦不可言想念,我突然想起几年前要告别广州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写过一句话——爱上一群人,读懂一座城,从你的世界经过,都是生命的馈赠。那时是对广州的深情,如今,我准备用这句话送给这位朋友。
写信,是我的执念。
送别人东西,觉得不加点话语是有不妥的,少了点情味。
出去旅行,也想要送一些明信片给别人。曾经我跟一个好朋友约定,每次无论我去哪里旅游,都要寄明信片给他,这样等到有一天我葬礼,他又恰巧比我长寿,到了好友致辞的环节,他定要拿出我的明信片,将我一生做个简单的串联,生命有时太缺乏见证者了,离家在外,又离群索居,一个人真实的样子是会被这个世界忽视的,唯有曾经写下的语言还可以清晰的还原自己是谁,所以每每到了写明信片的机会,我会认真在上面报告自己近来生活的进展,如今的心境和想法,他保存好了,来日他人还可了解过真正的我。当然我也可以借此了解过往的自己。人的变化太大,遗忘太大,我甚至不确定,一个人是否能与过往的自己做朋友!
这便是我对信之执念,记录时光。
当然,我也很想写信给某个人。在《北京遇上西雅图2》中,澳门女孩总是可以通过查令街84号寄信给大叔,这对生活是多么大的疗愈,一个人不认识,却可以倾听真实的你,我自小便很有冲动给个陌生人写信,一写便是一生,但我总怕那是我的一厢情愿,女人有自己的闺蜜,大可无话不谈,男人们有自己的追求,若不是想要追求我,可能没有兴趣与我常常通信。这世间,应该专门有一种老爷爷,他们喜欢写信,和蔼可亲,他们慧若智者,给人启迪,却不求物质的回报,不过我还没有遇到。
写信,是我自年幼时起一直期待的事。
小时候,我有个邻居,常常收到远方的儿子写来的家信,邻居的儿子我叫他叔叔,叔叔的家信总是三四页的稿纸,信中记录着自己丰富的大学生活,信末总会慰问父母安,他们也愿意时常拿出家信跟邻里反复读来读去。我想,我长大后定然要去上大学,如此这般,便可给我的家人写长长三到五页纸的家信。然而我没有这样的机会,当我上大学时,已经没有了长途电话的概念,爸爸总是主动给我打几个小时的长长的电话,那时候我们无话不谈,可现在,我有了很多不跟他谈的话题,也不太记得那时的话语了。若我们是写家信,他现在落寞时,该是可以常常拿出来读一读了。
中学时代,我每周六早上时常有一项跑腿任务,我要跑去邮局,为我的爷爷寄一封信。我的爷爷有几位我们从未谋面却常常通信的好友,为了寄信,我常常要在早上九点钟到达邮局,超过了十一点,邮局便可能关门。有时,爷爷的信只是一张简单的纸,爷爷练习过草书书法,我想他的朋友应该也懂草书,不过我是读不懂的,只觉成年人写字太潦草,实在读不懂,有时除了信,还会有一打厚厚的文件,都要并信寄出去,那是我对爷爷的朋友最为认识的时光。寄信真是一种维持友谊的高贵方式,当那个人不再回复,你便可拿出他的信件,再次与他交朋友。而离去的悲伤随着信纸铺展,亦不会悲痛欲绝。
我大学时的同学有位学霸男友,这位男友是位才华横溢的理工生,日常标准宠女朋友模式大概就是煲汤、旅游、各处护送,暖心温柔不乏趣味,但最为令我羡慕的是,这位理工男在四年多的时光里给我的同学写了300多封情书,我们这些圈中人曾有幸偶窥一角,信中语言文白夹杂,情感丰富却也不滥情,对感情的看法亦是逻辑清晰。两人闹分手时,便有了互还信件之仪式,故事的结局自然是他依旧是我同学的豆芽先生~
不知道这300多封信件是否耗尽了这位理工男一生的爱情肥料,但即使分手,这几百封情书依旧可以等老了,坐在摇椅上慢慢读。爱情的激情会随着年龄褪去,信件上泛旧的字体却可以将这份情记录。
这些写信的高贵,浪漫,温馨,萦绕着我的回忆,可惜我除了写明信片,大概是没有机会写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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