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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世间已无陈金芳》

石一枫《世间已无陈金芳》

作者: 天才猪猪不是猪 | 来源:发表于2022-05-16 23:33 被阅读0次

    “我”是北京一个军人子弟学校的学生,家境比较优越,而陈金芳是一个半路转学而来的乡下孩子,“我”那时对她的印象就是一个字——“土”!她在学校一天说不上几句话,但是同学们都很讨厌她、排挤她,理由是她虚荣做作。然而,有谁是不虚荣的呢?其实,只是我们不接受她试图和我们一样罢了,因为我们看不起她。可见孩子也并不是天真无邪的,以“天真”为名义的伤害更可能产生持久的影响。

    对于一个天生被视为低人一等的人,我们可以接受她的任何毛病,但就是不能接受她妄图变得和自己一样。

    “我”和陈金芳的故事应该是从她在院子里听“我”拉小提琴开始。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天我练琴时陈金芳都在院子里靠着大树认真地听我拉琴,直到她的姐姐呼喊着叫她回去。这是一段没有交流但是又有些心灵沟通的时光。我也渐渐从瞧不起这个“土包子”到习惯了她的存在甚至是希望她能够听懂我的音乐。

    不知何时开始,我的演奏开始有了倾诉的意味,而那也是我拉琴拉得最有“人味儿”的一个时期。

    “我”从小就拉小提琴,母亲也是乐团的小提琴手,每天母亲都会逼“我”练琴,后来“我”的琴技已经增长到母亲也无法指导的地步,他们坚信“我”是个天才,花重金给“我”找水平高深的教练指导“我”,让“我”去参加各种等级比赛。可是“我”却在本应该很出色的艺考中失利,被导师认为没有灵气,“我”被否定为一个庸才,也因此变得一蹶不振。虽然还是上了比较好的大学,却再也不愿碰小提琴,精神上也变得熏熏然,整天灯红酒绿围绕着一群酒肉朋友。

    陈金芳也是断断续续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见面时和“我”显得十分熟稔,事实上我们童年时没有说过几句话,在院子里听“我”拉琴也从未有过交流。陈金芳从一个很“土”但是很纯洁的女孩变成了很时尚、在圈子里如鱼得水的女人(也改了名字,叫陈予倩)

    陈金芳和“我”都是孤独的。

    陈金芳成为一些有点钱的男人的姘头,也并不是出于爱,只是想借着他们的资金闯出一番事业来,可是从来没有成功过,最后的故事是非法集资败露被抓了。她和不同的男人在一起,混迹于各个圈子,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却从未得到过爱,一种纯洁的无功利的爱。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陈金芳总是和“我”联系的原因,因为“我”是一个能够给予她纯洁感情的体验,虽然那可能都算不上是“爱”,但是它干净。

    这个女人,和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相悖,但是却值得人爱怜和同情,其原因就是她是女性生存状况的缩影,她是那个时代少女的群像。文学取材于生活,展现出生活背后的本质规律。女人,要么就安逸地过着自己贫穷而又艰难的日子,如陈金芳的姐姐,年轻时也是风华正茂,却因为长期的体力劳动而身材走形、精神萎靡;要么就胆大敢闯,出去做一番大事,虽然往往是投机取巧的事(也很有可能调入法律的漩涡),成功变一跃成为凤凰,失败则要跌落一头扎进泥土里去,正如陈金芳或者叫陈予倩本人。

    小时候的陈金芳,虽然一身土气,但是却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她喜欢音乐,却没有这个物质条件,她出生在人口多、经济条件也很差的农村家庭,一心想要留在北京,还和家人大吵大闹很多架,最终因为头被打破流血而得以留在北京,的确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并且姐姐、姐夫家也不会同意白养一个人,固执的陈金芳还没成年就成为了“依靠”男人生活的“女混混”。但是我知道,那是一个不愿回到贫穷和愚昧的农村和家人身边的女孩,一个一心想要做出点事情的女孩的别无选择的选择。

    雨果《悲惨世界》中这样总结道:“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

    陈金芳虽然没有“堕落”,在乡亲们看来她和“卖”没有什么区别。这和妇女的生存境地息息相关。我实在想不到,除了依靠男人的资产和投机创业,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女人从社会最底层翻身成为最顶层的人。

    鲁迅在论文集《坟》中有一篇《娜拉走后怎样》,提到了易卜生《玩偶之家》的结局——娜拉最后离开了家,继而想到,娜拉走后怎样呢?只有两种结果,“堕落”或者“回来”。她别无选择,因为社会不允许女性独立自主,没有这样的条件。鲁迅的分析还是很有见地的,并且也预设了一个前提——如果她活着,只有这两种结果了,我确实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别的结果了。

    虽然是“我”作为第一人称,但是主角是陈金芳,这种叙事视角被称为第一人称限制视角。读者只能随着“我”看到一些陈金芳的片段,但是也正是只有的片段激起了读者的思考,将她的故事串联起来,在一些细节中寻找着蛛丝马迹,并且“我”也是一个有感情的人,可以从“我”的叙述中看到作者对陈金芳这个角色的态度。当然,作者怎么想的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读者看到了什么。

    “我”见证了小时候的陈金芳,也看到了混得风生水起的陈予倩,最后也看到了被警察带走的陈金芳。

    在和陈金芳重逢的一年多里,我看着她起高楼,看着她宴宾客,看着她楼塌了。

    这句话是对孔尚任《桃花扇》的曲词的化用,原句是这样——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我”这个人呢,可以说是一个有原则的混蛋(jerk),和一些“大哥”吃喝玩乐,却不参与他们的事情,毕竟他们的事儿都是水很深的,不是“我”这种人掺和的起的。以至于这些人最后“落马”或者“跑路”对“我”来说毫发无损。混蛋不仅体现在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混,还体现在毫无上进心。

    在大学的时候也是一个渣男,处长期或者不长期的女朋友,甜言蜜语地哄骗女孩子,系花茉莉就非常喜欢“我”,并且不顾一切地要和“我”结婚,虽然“我”啥也没有,但是她就是愿意。后来“我”连工作都丢了,并且死皮赖脸的吃软饭,茉莉也并没有对此有何怨言。后来茉莉要出国留学发展,也就和“我”这个混蛋分道扬镳了,并且给“我”留下了一大笔钱,而“我”也拿着这笔钱混吃等死(可以这么说,虽然有点过激)。

    虽然“我”是个混蛋,但是“我”仍然拥有着知识分子特有的一股傲气。在面对陈金芳在生日会上安排音乐会,让“我”演奏小提琴的时候,“我”被深深刺痛了,并且和她闹掰了。

    在我看来,她让“过去的情景重来一遍”的愿望也代表了某一类中国人特有的狂妄:他们自以为吃过苦中苦成了人上人,就有资格操控身边的一切,甚至敢于让时间倒流。

    与此同时,我突然又想到了我的前老婆茉莉。她当初心甘情愿地给我提供软饭,会不会也是出于某种自我奉献的表演欲呢?只不过后来她演腻歪了。而我同意跟她离婚,是否并非出于爱,而是出于某种自己当时都没意识到的恨呢?

    就是这个一个内心敏感的人,曾经用灯红酒绿麻木自己,让自己的抑郁症被压制甚至消失(当然不可能完全消失,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让自己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实际上也无法完全变成一个混蛋。说实话,“我”并没有干过什么实质性的坏事,反而处处帮助别人。最后,也是“我”将这一切故事升华。

    “我”将试图割腕自杀的陈金芳送到医院。(“血”这个意象在陈金芳身上多次出现)

    在余光里,我看见陈金芳的血不间断地滴到地上,在坚硬的土路上绽开成一串串微小的红花。这么多年过去了,陈金芳仍在用这种方式描绘着这个城市,然而新的痕迹和旧的一样,转眼之间就会消失。

    还是“我”意识到陈金芳所做的这一切的主旨是什么。

    “我只是想活得有点儿人样。”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这话让我震颤了一下,连车子开走都没有意识到。等我醒过神来,眼前已经空无一人。

    是“我”将陈金芳推而广之,升华主题。

    这座城里,我看到无数豪杰归于落寞,也看到无数作女变成怨妇。我看到美梦惊醒,也看到青春老去。人们焕发出来的能量无穷无尽,在半空中盘旋,合奏成周而复始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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