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了《莫斯科绅士》(作者:[美]埃默·托尔斯),以下是摘录。
做事情需讲个轻重缓急。
上午是造物主留出来让我们辛勤工作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晚于六点醒来,稍微吃点东西,然后专心致志地开始工作,那么,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就应该已经把一天该干的活儿全都做完了。
中午十二点是个总结的时刻。当中午的钟声响起时,勤劳的人会因为充实地度过了上午的时光而备感自豪,他们会心安理得地坐下来享用午餐。而那些不务正业的俗人,也就是那些把一上午的大好时光都浪费在床上,或者只用来吃了一顿早餐,看了三份报纸,或者只是在客厅里闲聊一通的人,在中午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去寻求主的宽恕。
下午的时间他应该享有充分自由。也就是说,他应该到柳树林中去散散步,读一本经典著作,在凉亭下和朋友谈谈心,或者面对着壁炉里的火安静沉思。总之,他应该去干一些不受时间规定和限制的事,一些能够自己决定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的事。
如果一个人充实地度过了一天——工作、休息、自由、上帝全都顾及了的话——那么在午夜十二点到来之前他就应该睡着了。所以,这第二次钟响绝对是一种劝诫。怎么这么晚还没睡呢?这是钟在问你:是不是白天大把的时间都浪费了,到深夜才想起来还有事情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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