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富翁张老者,由于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就个上门女婿某甲。后来,张老者的妾生下一个男孩,名叫一飞。一飞四岁时,张老者重病不起,临终前,他叫来自己的女婿,并对他说:妾生时儿子不能管家,所以我的财产都归你们夫妇。你们只要能赡养他们母子,不让他们死在野外沟壑里,就是你们积了阴德了。”说着,他便掌出一张遗嘱,上面写着:“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
老人死后,女婿就占有了张家的全部产业, 而别人却毫不怀疑。后来一飞长大成人,就去官府申诉,要求分家产女婿便把老人生前立的遗嘱呈送官府查验,官府看了这份遗嘱之后,也就把这事搁置不问了。
过了一些日子,有上级官府的使者来到本地,一飞于是又提出诉讼,女婿仍然把遗嘱拿去让使者查验。使者看了老人的遗嘱,改变了句读,念道:“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然后对女婿说:“你丈人在遗嘱中说得很明白,明明写着‘吾婿外人’,你怎么还敢霸占人家的财产呢?遗嘱上故意把‘飞’字错写成‘非’字,是担心他儿子年幼,被你所害而已。”于是把家产判给了一飞,人们知道后,都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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