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用生性狡诈来形容奥古斯都。原因是他表面支持共和,实际却暗地推行帝制。一千多年后的袁大头肯定没有读过这段历史。倒行逆施,复辟帝制。奥古斯都17岁带着神君恺撒养子的baff进入政坛。一步步靠自己的智慧登上权力顶峰。相比养父的大气晚成,可谓是英雄少年,临危受命。17岁之后一直过着高度紧张的生活。生性能不狡诈吗?就如生逢乱世的曹孟德。奸诈是乱世的生存哲学。
因为身体的原因奥古斯都带兵打仗不行,没有什么军事天赋,但是他知人善用。文有梅塞纳斯,武有阿格里帕。在继承恺撒遗志这条道路上努力实现罗马统治下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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