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对"老年"一词敬而远之,如今却贴上老年的画符,无可推辞。年届60的我,算是有了谈老年人话题的权利。说的不妥当了,只当自说自话,还不行么。
两鬓堆雪,耳目不聪,力不从心,公交车上被人额外的待遇。这些渐渐中的体会,即使不想当面承认,隐隐中时有难辞其咎之感。老,就是"咎"么?但愿不是,却有时确实是。
老年了,还有多少剩余价值呢?不过余热还真是有,有大用,大有用:照看孙孙,接孙孙上下学,中国之特色,难辞之责。
好汉不提当年勇,同样老年也不该动辄就想当年…怎么怎么者。夕阳红么?红是红,只是丽影总有随时戛然而止的隐痛,倏忽的,就可能谢幕的人生。
如果是遇着不好的天气呢?就夕阳"灰"了么。遇着"为老不尊"的画像呢?才有三思之迫切,以此为镜,别一不小心被成了实名举证的人。
那么,不妨举证一两例?
一日,去早市执行老伴的"口谕",买点鸡毛蒜皮,不想,遇着了一份眼见也为"虚"的怪事。
一穿戴得体的老妪走到一菜摊前,指着一堆黄瓜问:多钱一斤?
摊后的中年妇女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不卖。到别处去买。
居然,老人很知趣地走开了。
"怎么能这样对老人呢?"我仗义执言的脾气一下了冲上来了。
"不是。这老婆子只是问价,从未买过我的菜。不问上七八家是会不买的。"
"那也不能这样对老人啊!"
妇女翻了个白眼,就算是对我的回复了。我反倒成没趣的人。
悻悻的,为老妪不耻下问的精神感到不知所措。老人家啊,别抠门得一次次失了为老的尊严,那样,岂不是得不偿失。
周末早上,一家三口惯例地去老东街一家水煎包店吃早点。
有三十年了吧,当年的小夫妻也快升级为老伴了。那时,小店在我家的马路对面,方便又可口,常常去吃。后来我搬家了,小店依旧,离的远了,只在周末和老伴加上小孙孙的"一家三口"去吃。
这天,老婆报了饭后刚坐定,就见一老太婆凑上来问:还有米汤么?
仍然瘦如当年的老板答:米汤凉了,你不敢喝。
"凉了,热一下呀!"老人顺嘴回了一句。
"对呀,给老人热一热不就行了嘛。"在一旁的我,多事地补了一句。
"电饭锅坏了,热不了。"老板再回答。
居然,老人很配合地走了。
却无意间,看见老板正给另一个客人盛米汤,分明那米汤正冒着热气呢。
我生气地质问:你啥意思,老人吃霸王餐了,不给你钱?
老板被问的一脸作难:不是,不是不让这老人喝汤,关键是她总要自己动手,把头伸的老长,一锅的汤让她搅的天翻地覆,不知要找啥呢。其他客人都有意见了。总这样,说也说不动。"
哦一一是这样。
这回,我又讨了个寂寞。就想起网上流传的"碰瓷"老人。
唉,人老了,就老了呗,怎么反成了大家"惹不起,躲得起"的角色。
人生必老,厚积薄发,还是大器晚成?如何老成一份有包浆的瓷器,有沁色的玉佩,有稚气的绣片,甚至杂项,做怀旧情绪的见证。至少,修炼得多一些沉稳凝重,少一些贼光戾气,该是"为老"者的思考么。
60岁,我的老年生活之始端。然心戚戚矣,一时还不能充分准备,仿佛是大势已去,又似乎心有旁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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