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大超市,准备给返校娃娃买衣服。
要付款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掉了两张折起来的五元钱。我当然要学雷锋,马上叫收银员:“您的收款机下面掉了10元钱。”柜台里站在两位女工作人员。其中一位跑过来捡起钱,看了看,却直接交给我:“你拿着吧。”
啊?我吓一跳!我不是在做好事吗?别人丢失的钱给我?我为什么拿别人丢失的钱?我不是已经告诉超市了吗?我脑子里一团乱麻 !这完全超出我的日常经验。小时候,就算是捡了一分钱,都要积极交给班主任,班主任表扬我拾金不昧之后,再把一分钱交给学校,到了课间操,大喇叭里会表扬我拾金不昧。我戴着红领巾,脸孔羞得红彤彤的,自觉很光荣。我养成了走路低头的习惯,尤其是跟着我妈去了菜市场、百货大楼和电影院,十有八九能够捡到几分钱上交学校大队部让老师表扬我。从来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捡了10元钱上交,却让我拿走?10元钱?两盒冰激凌?10支冰棍?一盒牙膏?5个芝麻烧饼?10个碱面开花大馒头?两瓶豆腐乳?不管它现在能买多少东西,问题在于它不是我的,和我没关系。
“唉!我们不能收这钱。收了就麻烦了。万一顾客发现钱少了找回来,不知道会怎么骂我们贪钱呢。所以您捡起,您拿走,留下手机号码,如果人家找来,找你去要。那边有监控可以证明,我们都没拿这钱,钱被您捡走了。她要是不回来要钱,得,这10元您就自己收着买雪糕吃吧。”
敢情超市会为这10元承担巨大风险。我怎么没想到这么复杂?留下这10元的售货员或收银员甚至可能被店主开除?我只好接过10元钱,留下手机号。如果对方来要钱,我马上微信还给对方。
啧啧!到了拾金不得不昧的时代啦?捡钱没受到表扬,还弄得心里别扭,时时刻刻惦记这10元钱?那我还是把钱再扔回原地去吧?不不不,超市视频已经录上我的行为举止,我捡了钱又特意去扔钱,未免形迹可疑。
唉,只好把这烫手的“山芋”揣回家,随时竖起耳朵倾听陌生人来电话。
对了,要是雷锋活着,他该怎么办?
2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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