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也许在我们会认为别人的行为像是傻瓜,但是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行动,即使他们的行为真的很愚蠢;
2.别人有权利按照他们的方式来获得真理;
3.别人的行为准则与我们的迥然各异;
4.每个人都会尽其所能地来面对人生,因此同情、理解、接受别人的选择;
5.如果希望别人能够按照我们的意愿来改变自己,那么必须要给他们提供一个激励条件,给他们以动力;
6.既然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否定别人的行为,别人也有否认我们的权利;
7.除非别人冒犯了我们应得的权利,否则即使我们厌恶别人的行为,我们也无权要求别人去改变自己,应该改变的是我们自己而不是别人。
8.完全接受别人、不去评价别人和他们的行为。
以上文字摘自:论高自尊者的18个特征 感谢!
之前也有类似差不多的想法,但是没有这么清晰的列出来,一段时间对别人的事情我给出来的说法是“不好评价”,因为我们对别人所做的事情以及行事方式不理解,很大的可能是我们并不知道别人所处的环境,所面对的问题。如果以自己想当然的判断来评价别人,容易造成偏见,形成一个保守的态度,我们不太可能全部了解到别人所处的环境,所面对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评价,就是将这个问题置入开放的环境中,如果我们都能以这种态度行事,现实生中应该会减少很多与别人的冲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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