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六七岁,可以有能力为自己买衣服的时候,我给自己挑选的衣服,大多数是灰色的和黑色的。
明明就是最纯真烂漫的年龄,最应该花枝招展,光鲜亮丽的年龄,但是我把自己装扮的特别的成熟,特别的稳重。现在想起来可能就是应了那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我不允许自己仍然像个小孩子一样,随意地释放天性,我把那个小女孩藏了起来,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撑起自己的一片天,假装自己是个大人,其实自己真的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因为从16岁开始,我就没有花过家里一分钱了。
今年我特别喜欢粉色,买了粉色的卫衣,买了粉色的鞋子,就连孩子的洗护用品也全是挑选的粉色包装。一方面是因为我找到了那个曾经被我藏起来的小女孩,我现在有力量呵护她,不用再刻意把它藏起来了,做一个三十岁的小女孩也不错。另一方面,真的要感谢我的女儿,谢谢她的到来,她长的是跟我那么的像,抱着她就像抱着小时候的我自己,我给了她满满的爱,她也给我带来了满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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