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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只是终于结束了这场兵荒马乱的感情。
喜欢上了一个讨厌的人,他唱歌很好听,人很逗。只要他一出现我的世界就只剩下他了。他开心我也开心,他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他回答问题我也回答,而且偶尔还异口同声。
他脾气很怪,有时很沉默,很真实,有时很凶,凶的时候很可怕说话会很大声。
可是怎么办我喜欢呀!思念啊!辗转反侧啊!而且,自卑呀!于是乎。我赶紧找了一个跟他年龄相仿,身高几乎一样,身形差不多,爱好差不多,就连手机用的都是一样的人谈恋爱了 。
那个你很幼稚,你自己应该不怎么觉得吧!大概是我知道爱一个真正是什么样子的才能分辨的出什么是爱吧!
我把想为他做的事情全部寄与你这里,我说:“你不是很喜欢我,没关系,我会慢慢变成你喜欢的样子。”我说:“如果全世界都对你恶语相加,我就对你说上一世情话。”我说:“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可这都是抄的啊!
因为我只有对他才有灵感原创。我想对他说:“当你玩笑着挓挲双臂,我的魂早已不顾一切溺死在你怀里。”我想对他说:“我们再这样相像下去,就要若离,无期了。”我想对他说:“你能不能别谈恋爱了,给我留点希望好不好?”
没有了,我能不能别再拥有着一个人想着另一个人了。
还好你真的足够幼稚,幼稚到我都朝你走98步了,你都不知道你要再走一步才可以靠近我。谢谢你,我们的感情到这儿刚刚好。
你再也不用时时刻刻被我逼着了解我了,你再也不用每天被我逼着发情话了,你再也不用每周被我逼着打视频电话了,我终于不想再逼你每月来看我一次了。这第三步我不想走了,我好累,不想再主动了。我终于决定要放过你了,也终于决定放过自己了。
可以不删微信,可以看着和你的对话框内心毫无波澜,可以想你的时候不去刻意克制,可以面无表情的回顾我们那屈指可数的回忆,可以再和你聊天和普通朋友一样。
原来这是放下啊!感觉真好。终于不用成为书里的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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