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能尽物之情也。讼之者,其昧于先乎,两其情,则上刚而下险,兼其象,则中心险而行健,得无讼乎。
讼之所由兴于二也,内刚险也。居中,理可信也,不中塞也,上健可惧也。直可申也,故中吉。
人不与讼也,故终凶。大人志尚中正者,利而见之辨也。陷于下矣,又好争焉,故可涉于险也。
象曰:天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相违而与处事,讼之象也。君子见其未著,防其未形,则远讼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柔非勇于讼也,上迫而至讼。讼初有言,辨明而通,其志不长,其讼得于终吉之道也。讼之长,凶之咎也。其吉于初已乎。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上讼下,患自掇也。
为下讼上,讼可得乎?自贻其患也。不可而退,还窜其邑,自守其寡,不敢上敌 ,犹无眚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处下之上,从乎刚阳,而讼通矣,食其德矣。乘刚而待之,危也。从上得附,故终吉矣 。
夫以柔附上,非听其讼,亦为上忤矣。故至有命,则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争于外者,善矣夫。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三柔附我,故我不能敌初之讼也。以就三之命,变其讼之应也。安贞而吉,何所失哉。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上行,虽讼而吉大也。
上九,或赐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刚居讼终,能讼而得其终也。专攻得其非,上或赏也。三脱其服,象褫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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