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落叶发出吱吱声,冬天似乎是要来了。
陈嫣走在回家的路上,厚重的双肩背包快要把一个瘦弱的女生压垮。旅行能带给我们什么呢?陈嫣腾出一只手翻着相机里上千的照片。三十天的旅行,她一个人,一台相机,走过鲜有问津的小巷,也走过摩肩接踵的大街。走到哪里,就停在哪里,听快门的声响,一次一次,总听不腻。说来也奇怪,她似乎是对这样规律的声音情有独钟,喜欢听相机的快门声,喜欢听电子设备的锁屏声,更是喜欢在焦躁时把手表贴在耳边,听指针一下一下的机械声,她说这能让她平静。
耳机里是不急不缓的温柔歌声。陈嫣是喜欢独处的人,她总说自己喜欢孤独,可又有谁是真正喜欢孤独本身的呢?高然总说,说自己孤独的人,不是真的孤独。真正孤独的人才不舍得与人分享。
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的影响到底能有多深?你的生活里到处是他的影子和印迹。你的墙壁上有他的字迹,你的冰箱上有他的便签,甚至你床头放着的昂贵马克杯都是听了他的劝才一咬牙买下。他在你清晨的咖啡,在你午饭的餐桌,在你傍晚的书页,也在你深夜的呼吸。你开始走过他来时曾走过的路。你清晨慢跑在无人的街道,你像他一样在桌上贴满便签,你习惯煎一枚鸡蛋,热一杯牛奶,边吃边看小说,你也习惯煮一碗打卤面独自窝在沙发里看着屏幕发呆。你成了另一个他。你有了他的优点,也沾染了他的恶习,甚至是他的温度与视线。但有一天,你发现你们只能是再无必要联系的陌路。你哭,你跑,你叫喊,可他也不属于你了,而你,也一样不属于你了。
陈嫣将自己抽离漫长的回忆。她知道这趟旅行的目的,不能这样消沉,绝对不可以。不是要忘却,而是不再想起。她想起读过的句子——“情短,忘却长”。三年,足够颠覆一个人了,即使她自以为冷静甚至冷漠。
耳边的风没有声音,静静吹过。十一月的风总是这样,却在脸颊留下清晰的刺痛。人行道上没几个行人,毕竟已是深夜,有谁会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
钥匙包上有被划伤的难看痕迹,但她不舍得扔。有些物件,不只是物件,而是你生活的印记。楼道里的灯昏暗冷寂,刺眼的光让她急于打开家门。门后还贴着便签,“有雨,别忘了带伞”。
陈嫣苦笑,”连自己都骗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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