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家在一片小山谷中,一条小河蜿蜒流淌过山谷草地,金黄色的麦田点缀在山脚,马尔嘶鸣,牛羊成群,林间一排排的石屋是她和村民们的住处。那天她抱着一只小羊羔拣回了满身血迹污泥的他。这一年她15岁,他也是少年模样。“这里是云川,秦国的最南部。我叫晨曦。”她看着他已经收拾干净的英俊面庞,眼睛滴溜溜的转。“我是鸣鸿。”他看着她,又看着点点星光下美丽的河谷,心中一动。“今晚有社火,你要看吗?”她雀跃的问他。
马奶酒的香气随着夜风飘荡在原野中,篝火跳动的火苗将每个人的脸庞照的通红,人们围着篝火跳动,烤羊被火燎的噼里啪啦。这是一场给将要出征的勇士们送行的社火。“姑娘们,给勇士赠剑。”老里正一声宣吼,二十名姑娘们捧起皮甲和铁剑,给眼前的男子们穿上战甲,配上铁剑,唱起了悠扬的情歌。鸣红看到晨曦给一名青年捋平皮甲下的一角,没来由的心里异常难过,他想,原来他有爱的人。“姑娘们,给勇士们最后告别吧。”老里正看着二十多位青年,嘿嘿的笑着,姑娘们有着则俏脸微红。这时社火散去,青年们拉着姑娘的手星星点点的散在远处林间的夜色中。鸣红低着头,不敢再看晨曦,一颗心空落落的。“嘿,想啥呢?”清脆俏皮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不去跟你的情人告别吗?”他一惊,耷着脑袋问她。“呸,我兄长还未娶妻,我代我未来的嫂子给他送别呢。去林间做甚。”她恼到。“嗯。”他只嗯了一声,眼睛看着她,眼底亮起了光芒。“你喜欢我?”她像发现了宝,好奇的问他。“嗯。”他把头埋的很深。
转眼五年过去了,他已经完全融入了这里的生活,有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是个田舍翁,她成了他的妻子。这天有个黑衣人找到了他,然后他留下了一纸休书离开了山谷。“为什么?”她追上了他。“我需要去处理一些事情。”他说。“那你带上我,你去哪我就去哪。”她望着他,眼神坚定。“不行。”他说。“那我就等你回来。”她说着将休书撕成了碎片。“今日起你不是我妻,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娶你只是因为我需要一个身份低贱的妻子来陪我度过最落寞的时候。”他冰冷的说着,再没看她一眼。“我再给你唱支歌吧。”“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唱吧她奋然跳下了悬崖。他找到她的尸体,切断食指,在墓碑上写到——大秦王之妻晨曦。“新的秦王必须死在这里,六国的剑道高手都在这里,今天你走不出去。”他身后一片阴冷的剑光。“傻女人,跟着我,他们也会杀你,就算你能护着你到秦王宫,你也不会安全。想杀我的人何止六国。”手中鸣红刀仓啷出鞘,他豁然转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