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之道者大矣哉。而欲体其大道,必要辨其细微。操琴而求其道者多矣。然得之者少,不得者多。不得其道者,多因不能辨其微,以至持似是而非之理以解琴学,故存其疚,而病于古。故操琴而求其道,于微之辨者,必要重之。
一、坚实重浊之辨
操琴者必具坚实之功。不论左手取音,抑或右手弹弦,皆须坚实。琴不实者,则见虚浮,失琴之雅度也。
而此坚实,亦有似是而非者也。所谓坚实者,左手取音,右手弹弦,皆在力上用功。有琴人以为:左手取音时用力按弦,即得按欲入木之要,而不必指滑之一诀。右手弹弦尽量用力,即得弹欲断弦之妙,愈是用力,愈是坚实。如此理解,则导致用力太过太死,故成重浊之病。
左手按弦取音,必要坚实。然此坚实,必要不离一个滑字,否则即有胶而不灵之病。左手取音,往来动荡,若胶而不灵,则所出音浊,而失清雅之风。
右手弹弦,必要有力。然此用力,妙在不觉。望之无奇,而下指却有击鼓撞钟之势。其用力者,不离轻松自然之诀,又要控制力度,使重而不虐,否则即有下指重浊之病。
是故取音坚实者,不离松活之诀。弹弦必要控制,又要用力自然,方有得音坚实之效。此宜细辨之。
二、轻柔晦暗之辨
操琴得音,贵在中和。音之中和者,不轻不重也。然于中和中,必要以轻重疾徐以损益之,方得其微妙。于轻重中,皆有其法。
凡用轻柔者,在于幽情。而用轻者,亦有其难也。所谓难者,琴人用轻时,多有力所不达之病。若力有不达,则得音晦暗不明,浮而不实。如此则离于雅风。
是故用轻者,必要不爽清实。于清实中取轻,方得轻之真趣。此清实者。取清晰纯净、方正坚实之意。得此意者,是为清音。而用轻而力不达,不得清实之味,则为晦暗虚浮之音。此宜细辨之。
三、峻急燥烈之辨
琴音有奇正之别。凡琴曲者,大体以舒缓为主,此正音也。而琴曲正风,非仅有缓而无急也。缓急相间互用者,此奇音也。
急者速也。速有大速小速之别也。小速微快,形疏而实密,于稳健中得其急趣,有行云流水之味。大速之要在急,但必要急而不乱,多而不繁,于急中不失雅度。此用急之要也。
有琴人者,只知一味求急,于急中失其雅度,而显燥烈繁促之气。此即入于俗趣也,失琴之清音雅韵。如此琴曲,使听者之心亢奋不安,躁心顿起,失其清净,故失修身养性之旨,而不利于身心。
是故用急者,虽取峻急之味,但亦要加以控制,以和正为旨。若失和正,而现燥促,则失峻急之趣,是为燥烈之音。此宜细辨之。
四、冲澹疏慵之辨
冲澹者,澹远之境也。琴至于远,境入希夷。故操琴而求道者,无不依冲澹之旨。冲澹之趣者,不求不竞,如雪如冰。取其自然静寂之味而味之。释其竞心,融其浮华,存其贞洁,神行而致远。
今之琴人,多有以缓慢为远,以柔懦为澹者。故其操琴,唯以缓慢为佳,以至疏而失节。唯求轻柔软弱,以至慵惰萎靡。此大谬也。疏而失节,慵而萎靡,与冲澹者,相去远矣。冲澹者,立于中正之基,令听者生起道心。而疏慵者,不合中正,使听者萎靡不振。此天壤之别也。
是故冲澹者,仍以中和为总纲,正而不偏,无过之亦无不及,方得冲澹真趣。疏慵者似是冲澹,实为病于冲澹也。也宜细辨之。
五、刚劲暴戾之辨
琴之正风,宜刚柔相济。刚者刚劲也,与轻柔相间互用,成损益之则,琴之妙趣始出。故有柔者亦必有刚。
虽言刚者,然亦必合于中和之则。故刚劲之趣,亦有控制之需。有琴人以为:轻而至极,刚亦至极。欲刚则尽管刚劲,而不须加以控制,如此方能表达琴曲之气魄。此论谬矣。琴所以重南音者,乃以南风为喻。南风和畅,能生养万物,而无杀伐之气。北风燥烈,而杀伐万物,无养和之气。用刚者,若不加控制,则不合中和之则,如此而至暴戾。刚而至暴者,北鄙之音也。此为暴戾,非刚劲也。
是故用刚者,必体中和之则。合于中和之则者,为真刚劲。刚而至暴,不合中和之则者,是为暴戾。暴戾者,非雅音也,非琴之正声。此宜细辨之。
六、清丽妖媚之辨
琴之正声者,至美也。其美音出于清静平和,是为清丽之音也。弹琴者求美音,理所当然也。然必要知琴之美在何处。
今之琴人,多有求美而夸张造作者。其不通清静澹泊之味,不体自然含藏之风,唯求技之高超,重于细节修饰,而轻于大体。或用意粘缓,夸张绰注;或花哨百出,夸张吟猱。或于琴弦上,作筝琶之声。其所出者,皆为妖冶艳媚之声,而自以为美。此琴之悲哀也。
琴之美者,清丽之美也。其从和静平澹而出,非从妖冶出也。自妖冶中而求美音者,艳媚也,非清丽也。琴之为器,焚香静对,不入歌舞场中。琴之为音,孤高岑寂,不杂丝竹伴内。其品格高矣,自愉而不娱人。而求妖冶艳媚之音者,无非媚于他人也。此二者实为背道而驰也。
是故操琴而求道者,必体清丽之美,弃媚俗妖冶之欲,方得琴之真趣也。此宜细辨之。
七、含蓄枯拙之辨
琴之雅者,出自恬澹。恬澹者,不求不竞,如雪如冰,弃于张扬,归于含蓄自然,而愈澹愈有味也。此含蓄自然者,非常重要。含蓄者,必要自然。含蓄而失自然者,多为澹而澹所致。
含蓄自然者,乃合于中和之则。若失此则,亦不为真含蓄也。今之操琴以求澹者,亦有为澹而澹,过分着意于含蓄者,失自然之风,所显者,唯枯拙之病也。此实病于澹,病于含蓄也。即所谓矫情也。
是故含蓄者,必要自然,不着意于澹而澹则妙自臻,此为真含蓄也。为澹而澹,非真含蓄也,乃为枯拙之音。此宜细辨之。
八、潇洒轻浮之辨
风雅之士,自具潇洒不群之气度。此潇洒者,在于一个逸字,所谓心无所累,以合清和无累之琴器也。
今之琴人,多有矫揉造作而以为潇洒者,于操琴时,作手舞足蹈之俗态。甚至有全身扭动如虫蠕者,实令人作呕也。琴容整肃端严者,操琴之基本原则也。舍此基本而求外在体态之张扬者,可笑之极也。
琴之潇洒者,在一逸字。逸者,在于心无所累也。所谓得心应手,心手并洁,乃得逸趣。得其逸者,得潇洒之风也。非外在体态张扬之可求也。此宜细辨之。
九、圆满浓艳之辨
圆满者,圆音也。所谓圆音者,正声和畅,而修饰恰到好处也。琴之修饰者,以绰注吟猱为主。所谓琴之活泼妙趣,半在吟猱也。而吟猱之妙,妙在圆满也。故知圆音之重要也。
今之琴人,多有夸张修饰,以媚俗人者。其言曰:既然琴之妙趣,半在吟猱,故刻意突出吟猱绰注者,为琴之至要也。因此,其于绰注吟猱处,刻意夸张,或多加轮指,刻意求花哨,求难度,如此而成浓艳之俗音。
吟猱之妙,妙在圆满。何为圆满?不快不慢,不多不少,不大不小,以至恰好也。如何可至恰好?必要方圆得体,方得圆音。此处之二圆字,意义不同。此必须分明。方圆得体之圆,谓修饰也。圆音之圆,谓修饰圆满得体,乃至恰好也。方圆之方者,得音准确,肯定果断也。方圆之圆者,以绰注吟猱之修饰以适主音也。方者主也。圆者从也。方得其主,方得正声和畅。圆者适之,则曲得其情。此圆为从,不得喧宾夺主。必要主从分明,方得圆音。
是故修饰之用者,可快可慢,可大可小,可多可少,但必要主从分明,合其气候,如此至不快不慢,不大不小,不多不少,乃至恰好,则圆满矣。此实非一味夸张修饰,张扬其情之所能得也。此宜细辨之。
以上所说者,琴之细微也。操琴以求道者,必清辨之,必可知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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