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组织一群人办一件事儿,那就要做好担当责任风险的准备,因为谁组织谁负责,即使是有些事情合则两利十分明显,谁都心知肚明,但就是没人想当那个冤大头去面对未知,这件事情就得搁置。
有组织,就有人担责,而剩余的人基本上就是抱着不表态,随大流,即使心中不论多想要这件事情干成,只要可能让负责,那绝对不行,宁愿不合作,一起吃亏都行,因为都吃亏,那就不觉得吃亏。
于是,那个人人都嫌的位置如果没有更多的回报或报酬的,那这个人如果真出了什么事情成了真的冤大头,就算这些事情是其他人惹出来的,他也得哑巴吃黄连,一口闷下去。久而久之,这个机制就淘汰了这些人,只要到回报与风险正比时,才会有新的组织新的合作诞生。
网友评论